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朱玉检察长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加强基层基础,推进改革创新,为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01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1年01月08日中国共产党庆阳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 2021年01月07日中国共产党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