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公布
每日甘肃网2月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2月4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20家第十四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至此,全省共有279家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通过现场验收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其中医疗机构173家,疾控机构102家,第三方检测机构4家。
第十四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电话具体为:
●兰州市中医医院(0931-2943477)
●西固区中医医院(0931-7310076)
●榆中县第三人民医院(0931-5278457)
●兰州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奥亚门诊部(0931-2601222)
●清水县计划生育服务站(0938-7153820)
●中核四〇四医院(0937-6788002)
●古浪县中医医院(0935-5811377)
●酒泉市中医医院(0937-2669061)
●玉门市中医医院(0937-3336588)
●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44医院(0937-2309090)
●63600部队医院(0937-2461470)
●镇原县中医医院(0934-7163458)
●庄浪县中医医院(0933-6621615)
●平凉和平医院(0933-8616000)
●静宁县中医医院(0931-2528271)
●会宁县中医医院(0943-3225155)
●景泰县人民医院(0943-5528754)
●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0932-6688231)
●文县第二人民医院(0939-5582308)
●临潭县第一人民医院(0941-3126301)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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