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3月10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今天下午,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兰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公布了2020年兰州市十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兰州市2020年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金奉乾摄
1.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哄抬物价高价出售口罩价格违法案
【案情简介】2020年1月26日以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12345平台300余件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门店以每个35元的价格销售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的行为涉嫌违法。经市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查证核实,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问题属实,于2020年1月28日执法人员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经查:在全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当事人于2020年1月23日自安徽某公司以每个16.00元的价格购进(调入)KN95口罩69000个,以每个销售价格35元配送至连锁店中的141家门店对外公开销售。根据《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80万元。
2.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简介】2020年1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安宁区某楼盘发布虚假广告,要求查处。
【处理结果】经查,举报内容属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今日头条”等互联网平台上发布含有“宜商、宜住、宜投资”“投资商业自住均相宜”“动静区分可自住也可办公”等虚假广告用语。执法人员立案调查,罚款40万元,并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
3.某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案
【案情简介】2020年3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平台投诉,消费者反映其向某有限公司缴纳1880元办理用于购买机票的会员卡,在使用该会员卡购买机票时,发现会员卡与签订的协议不一致,使用不方便,经与商家多次协商后,商家同意退款,但至今一直未履行,请市场监管局给予帮助,要求商家尽快履行退款承诺。
【处理结果】经查,某有限公司在机场等地推销机票优惠业务,未能向消费者说明具体使用规则,致使消费者购买的机票价格比其他网站同期购买最低票价还要贵,并不是办卡时承诺的全网最低价。经执法人员约谈某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必须给消费者予以退款。经营者表示立即退款给消费者,该消费者表示满意。
4.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案情简介】2020年4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与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8000元商品,消费者已支付2000元订金,后期商家称商品价格报错了实际价格为9600元,消费者要求商家履行承诺,按照合同价格出售。
【处理结果】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交付2000元订金购买8000元商品是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就达成的约定,消费者要求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按合同履行承诺,经调解,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按原合同8000元执行协议,消费者表示满意。
5.某火锅店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餐具案
【案情简介】2020年4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火锅店使用餐具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查处。
【处理结果】经执法人员前后两次抽检检验,某火锅店向消费者提供的餐具均不合格。执法人员立案调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6.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履行“汽车三包”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案情简介】2020年4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某费者投诉,称在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的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并且每次维修都超过五日,现要求商家履行三包责任,履行承诺。
【处理结果】经查,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购买汽车在三包期内,几次修理时长超过五日,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均未向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补偿交通费用。经调解,商家修车期间每天给消费者补助120元、发动机变速箱制动系统延保2年并免费为消费者提供三次常规保养,消费者表示满意。
7.某石化物资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注册权案
【案情简介】2020年6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中国铁路某集团有限公司某车辆段客整所材料库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库存待使用的K润滑脂商品8桶(1kg/桶),产品标识以及批号等信息与正品不符,涉嫌违法。
【处理结果】经查,执法人员依法委托商标持有人授权公司对涉案商品及某石化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2份授权证书、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质保证明书等4份与涉案商品有关的证明材料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证实某石化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批号为KA00191047的K润滑脂商品为假冒商标持有人注册商标的商品,4份证明材料均系伪造。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对某石化物资有限公司处以没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批号为KA00191047的K润滑脂商品8桶;处28万元罚款。
8.某便利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案情简介】2020年8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平台投诉,消费者称在某便利店购买的袋装麻辣金针菇内吃出头发,现要求商家按照食品法规定赔偿。
【处理结果】经查,消费者准备将购买的袋装麻辣金针菇打开食用时,发现包装封口夹缝处有一根头发,消费者提供了相关的实物和购买票据,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某便利店经营者严格落实进销货查验等相关制度。经调解,消费者和经营者达成和解,赔偿1000元。
9.某美发造型连锁店利用办理预付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案情简介】2020年8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管巡查中发现某美发造型连锁店存在利用办理预付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执法人员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经查,某连锁店已多年给消费者以预收款方式办理卡片式预存储值VIP会员卡,办理绑定手机的电子会员卡,均未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某连锁店行为违反了《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违法行为,依据《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8000元。
10.某装修公司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案
【案情简介】2020年8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某装修公司交付订金后准备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接受装修服务,要求退还订金,商家不退款,现向市场监管局请求给予帮助。
【处理结果】经查,消费者向某装修公司交付了订金,准备接受某装修公司装修服务,某装修公司也上门量取了房屋面积,做出了设计方案,后因消费者单方面原因要求终止装修服务,某装修公司称自己无过错,不予退还订金。经调解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双方达成一致,消费者承担相关合理费用后,某装修公司退还剩余订金,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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