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法治

酒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2021/03/16/ 08:30 来源:酒泉日报 记者杨中恺

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每日甘肃网3月16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杨中恺)去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在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医用口罩、消杀物品、预防类药品价格和质量安全等领域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有力保障了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针对冷链食品传播疫情潜在风险,下发紧急通知明确了9项具体防控措施,排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000余次,配合卫健部门开展核酸检测1758批次,对流入我市的128件风险冷链食品第一时间追溯到位,并进行了核查处置。

  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体聚餐、网络订餐和食用农产品等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全市食品“三小”经营户登记备案率达95%,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6.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深入推进“七城联创”,肃州区、敦煌市完成创建,其他县市通过市级初评验收,并报省上审核。

  在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我市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对758家药品经营企业和1014家药品使用单位推行药品安全质量外置化等级评定和公示,对199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117批次不合格及假冒化妆品清查工作,组织开展药械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药品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方面,我市扎实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农资、建材、电工产品、塑料制品和涉及环境保护的5大类15种产品419批次,合格率达94.3%,有效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组织开展食品抽检4049批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02.7%,合格率达91.3%;组织开展药品抽检515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1批次,问题产品核查处置率均达100%。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网络投票活动,从全市消费量较大的18大类70种食品中选出了消费者最关心的15种食品,共抽检100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陇原护老”行动,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组织开展“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活动,全力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价格检查执法力度,抽查单位1015个,处理价格纠纷106件。加大广告整治力度,检查广告7.43万余条次,发现并及时整改涉嫌虚假违法广告49条次,清理违法理财广告资讯信息28条,清除低俗广告宣传海报23份,广告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全市4253个移动客户端和主流媒体发布的广告得到实时监测。开展网络市场交易、拍卖行业经营主体抽查检查工作,对拍卖企业开展100%定向抽查检查,对网络交易市场开展18%的定向抽查检查。严格落实“12315”投诉举报工作制度,2020年全市共登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建议5562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8万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