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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今年重点实施8件基层党建实事

 2021/04/16/ 16:14 来源:新甘肃 记者 范海瑞

  新甘肃客户端肃南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范海瑞)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结合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整合资金1100多万元,重点实施基层党建8件实事,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质量,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肃南县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肃南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实事一:提高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标准。肃南县将266名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提标后,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最高的每年1320元,最低的每年840元,切实让广大离任村(社区)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实事二:提高村(社区)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肃南县将288名村(社区)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提标后,农牧村(社区)老党员生活补助最高的每年960元,最低的每年360元,着力激发农牧村(社区)老党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实事三: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改薄倍增”行动。肃南县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扶持项目,整合资金500万元,扶持10个左右农牧村通过实施共享牧场、草原土地流转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持续提升基层保障水平。

  实事四:完善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当地强化对全县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在酒泉、嘉峪关、武威、甘州区等地设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协调解决活动场地,进一步强化阵地保障、规范运行机制,方便异地居住务工党员就近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

肃南县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肃南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实事五:公开招聘农牧村文书。肃南县公开招聘25名综合素质好、热爱农牧村工作的返乡大专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担任村文书,进一步优化改善村级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着力解决村干部队伍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

  实事六:完善村干部工作报酬发放制度。肃南县根据当地行政村人口、地域面积、经济发展规模和承担任务情况,核定定补村干部职数,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落实村干部工作报酬标准,每月28日前将村干部工作报酬由乡镇财政惠农专户划转到村干部个人账户,不断提升村干部的职业荣誉感。

  实事七:推进红石窝村红色村庄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要求,肃南县争取项目资金400万元开展康乐镇红石窝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工作,打造以石窝红军村、红色记忆展厅、红色教育线、红色经营户等“四红”为重点的红色教育基地,从而实现组织振兴推动产业振兴,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

  实事八: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肃南县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从肃南户籍的未就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中,为3个城镇社区配备9名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规定列入县财政预算,为开展基层自治、推进社区治理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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