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
——省医保局深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睿君
5月1日,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向全社会普及医保法律政策。
医疗保障事关民生福祉。“我们必将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不能使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任由骗取。”甘肃省医保局副局长冯连宝说。
“《条例》构建了包括行政部门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四位一体的框架及行为规范。”冯连宝解释说,这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使用医保基金情形作出规范,明确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检查方式以及相关主体义务,针对不同违法情形规定相应处罚措施。
省医保局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条例》。
普及医保法律政策,自身需先行一步、学懂弄通。为此,《条例》出台后,省医保局第一时间制定相关学习宣传贯彻方案,组织各级医保部门开展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目标、有执行、有考核。
随后,针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各级医保部门通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运用多媒体矩阵、走进基层走近群众等多种方式进行深入宣传。
今年4月,省医保局联合各级医保部门,就强化医疗保障服务,明确医保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规范基金使用行为,健全监督体制,强化监管措施,细化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等内容,在全省各地专门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
4月8日,皋兰县医保局联合省医保局信息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和县医院医学专家赴黑石川乡中窑村,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活动现场,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医保政策问答手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彩页,现场演示电子医保凭证申领、激活使用流程,并针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不仅如此,各级医保部门党支部还不断加强与定点医药机构党支部互联共建,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及日常发现的问题,邀请定点医药机构代表、参保人、社会监督员参与,通过座谈交流、讲授主题党课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群众办理医保相关事务。
据统计,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共组织培训会议120次,党支部互联宣传32次,设置宣传栏、展示栏1.1万多个,设置标语横幅1.5万多个,各类宣传片播放78719次。广大群众理清了应享政策和已得实惠,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得到解决,并及时反馈。
冯连宝认为,宣传《条例》的目的就是要把医保部门的第一部法规向社会各界宣传到位,让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有法可依,让法治引领、道德约束、社会价值相互促进,营造全民知法、遵法、守法、护法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思想行为自觉,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实现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发展。
“宣传贯彻《条例》是一项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冯连宝表示,将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让医保基金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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