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9月9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我省将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要可压尽压、应压尽压。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财力可能的项目。
《意见》提出,各级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足额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不留硬缺口。加强支出预算与政策的衔接匹配,增强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财力保障。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强化对具有正外部性创新发展的支持。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要可压尽压、应压尽压。严禁新建、改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极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维修改造,除办公用房重大隐患排除等急需修缮外,不得进行装修或改造,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的维修项目,一律不安排财政资金。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财力可能的项目。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要结合履职基本需要,从严控制、避免浪费。清理压缩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强化资本金注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意见》明确,我省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同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对于适合以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依法依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坚持费随事转,防止出现“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的情况。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流程等,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共享。以省级财政为主体加快建设覆盖本地区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与中央财政对接,动态反映各级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力争2022年底全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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