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10月30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为严格落实公安交管车驾管服务窗口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为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提供便利服务,甘肃省公安厅交管局推出多项举措,全力保障群众疫情期间车驾管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车驾管业务“网上办 ”】
群众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办理申领临时号牌、补换领牌证、补换领驾驶证等26项业务,减少“面对面”办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延长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限】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办理驾驶人考试业务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已申请的考试预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群众,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业务恢复后重新预约考试,取消的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重新预约不影响预约排序。对学员在2018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6日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
【延长机动车逾期未检报废期限】
对当事人因疫情原因,在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因3个检验周期逾期未检验导致机动车可能达到强制报废的,统一将报废注销期限延后3个月。
【延长驾驶证注销期限】
对当事人因疫情原因,在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将注销期限延后3个月。
【延长互联网选号后的确认期限】
对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延长群众在互联网选号后的确认时间,由原来的选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业务调整为选号后的2个月内完成登记业务。
【延长机动车号牌沿用期限】
对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因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保留期限满2年的,统一延长3个月保留期限。
【延长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
针对部分地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现场学习教育业务,对2021年10月31日前已在互联网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统一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长3个月。对已申请审验满分现场学习教育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已申请的预约,待业务恢复后调整现场学习教育计划,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群众,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
采取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窗口服务或医院体检服务的,驾驶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时,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
【调整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
临时行驶车号牌已办三次,业务恢复后,未在有效期内办理业务的,增加一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机会。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但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的,公安交管部门对其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不予处罚。对当事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未按规定换领、审验驾驶证、提交体检证明等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依申请人申请调查核实后不予处罚。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和机动车检验业务的,可在认定书中不载明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行为,方便当事人办理理赔,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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