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动固废污染防治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虎 石丹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的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有力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
此次固废法执法检查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采用“委托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14个市州开展自查,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进一步深入实地检查。同时,安排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邮政局6个部门开展自查自评。
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委托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固废法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研究,相关专家、学者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形成了第三方评估报告,为执法检查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支撑,提高了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固废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上下通过深化普及宣传,严格执法监管,全社会固废污染防治意识显著提升,固废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形成。”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环境保护监督处处长贺国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固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固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不断加大固废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开展固废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法律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
全省各部门高度重视固废法宣传工作,依托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立甘肃省矿业固体废物生态治理特色科普基地,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制度,组织新闻发布会及信息开放日活动,举办固废法业务培训班,开展固废信息化管理线上直播等,提升了公众对固废污染防治的认知度,为法律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省加快推进配套法规和规划的修订制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措施》,修订通过《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按程序推进《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制定工作,印发《甘肃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为固废防治提供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及法制保障,固废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形成。
同时,我省坚持减量化源头治理,资源化综合利用,无害化安全处理原则,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化。我省推进工业固废综合治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建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立市场化评价机制。有序开展全省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问题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深化危险废弃物防范治理,加强电子商务行业包装物的回收处置,推动行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全省各级部门深化沟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与宁夏、青海及四川开展区域合作,签订跨省合作协议,系统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
报告指出,下一步我省应加大对固废法的宣传普及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公众积极参与固废污染环境防范治理;深入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全过程、系统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和处置能力,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解决城乡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发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引进招录优秀固废管理人才,提升全省固废污染防治能力。
“今后我们将结合第三方评估报告的意见建议,探索建立责任明确、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固废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精心准备,认真组织,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为推动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发挥作用。”贺国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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