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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2021/12/23/ 03:43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几年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目标。《规划》的出台有什么样的背景,有哪些总体考虑和特色,列入了哪些重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就以上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规划》的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底线性任务,高度重视、高位部署并推动落实,全面完成了“十三五”环保约束性指标,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呈现出生态破坏点位有效恢复、绿色发展支撑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进程逐步加快的良好态势,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当前,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尤其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碳达峰碳中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短板,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将其列为全省14个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2019年5月《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周密部署下,在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新部署要求,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围绕“减污、降碳、强生态”,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紧密衔接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我省“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省级有关专项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省情实际,编制形成了《规划》。《规划》经十三届省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1月27日印发实施。

  《规划》的主要目标

  《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守正和创新相统一,立足省情实际,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任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生态环境持续巩固改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地表水国控劣Ⅴ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人居环境更为整洁优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或有效控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和5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分别保持在94.6%和1.4%,城市黑臭水体比例、地下水Ⅴ类水体比例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五年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1.84万吨、0.7万吨、2.27万吨、0.03万吨。

  二是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能源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五年累计达到1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五年累计达到30%以上。

  三是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生态环境风险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到2025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目标;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控制在1.3起/万枚以内。

  四是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祁连山、黄河流域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保护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到2025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新EI)稳中向好,森林覆盖率达到12%,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降低。

  五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责任明晰、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规划》的总体考虑和特色

  深化对比研究、体现省情特色、突出问题导向、广泛吸纳各方智慧、认真谋划重点工程。

  为确保《规划》既有效衔接国家政策要求,又突出我省特色,《规划》编制立足省情实际,统筹考虑以下五个方面因素:

  一是深化对比研究。切实加强与生态环境部联系,及时对接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进展,对照国家规划框架体系,结合实际适当调整优化,确保省级规划与国家规划思路框架、内容设置等总体对应。

  二是体现省情特色。将祁连山生态环境监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工业园区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乡村生态振兴、兰西城市群生态建设等我省重点任务和特色工作,统筹谋划纳入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工作。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立足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的实际情况,针对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统筹碳达峰与碳中和、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问题与挑战,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任务举措和目标要求。

  四是广泛吸纳各方智慧。通过甘肃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及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建议,共有52704人次参与,38480人次对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美好愿望和意见建议,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单位(企业)、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以书面和召开对接会的形式征求了各市州意见建议,组织召开3次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了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通过全面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确保《规划》既充分体现民情民意又合理可行。

  五是认真谋划重点工程。坚持重点任务项目化、项目工程化、工程系统化的思路,始终将重点工程项目作为《规划》务实管用、解决问题的关键,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谋划储备“十四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水生态重点治理修复、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及能力提升、生态保护监管能力提升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结合发展实际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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