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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

 2022/01/11/ 07:10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曹建民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

  曹建民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处理好党和法的关系、权和法的关系问题,必须依规治党,必须加快构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事业和人民生活有序运行,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就一定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处理好党和法的关系、权和法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领导干部不能以党自居,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讲政治和讲法治是高度统一的。讲政治也不是空洞的、抽象的,各级领导干部在讲政治的同时,要加强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始终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依规治党。坚持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观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中国共产党现在是拥有95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管党治党任务艰巨。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按照党规治理党的思想和实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方式。只要是公权力就要规范和监督。党的领导权是非常关键的公权力,必须依法规范,特别是掌握领导权的“关键少数”更是监督的重点。只有这样,党员干部才能养成在制度许可的范围内活动的自觉,才能形成我们党一贯追求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坚持依规治党也是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一直以来,我们党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建设,颁布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协同,强化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监督挺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更好地落实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纪必须先于国法、严于国法,党纪的范围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并不是纪大于法,更不是以纪代法。纪严于法,就是要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用严格的纪律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把权力关进纪律的笼子里,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防线,为避免犯下更大错误设置一道关键屏障。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快构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有法必依,发挥制度的效用,执行是关键,只有执行到位才能令行禁止,才有法律制度的权威性。目前来看,个别地方、部门还存在有法不依、执行不力、落实不力的情况。一些部门执行制度打折扣,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紧内松,有的缺乏执行能力,有的缺乏执行底气,不敢碰硬,法律制度成了“橡皮筋”“稻草人”,产生“破窗效应”。要不断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的执法责任,切实履行法律实施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构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还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实现以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提升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影响力。同时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对法律法规执行不力、落实不好、问题突出的,要敢于亮黄牌、掏红牌,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作者为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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