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社会

注意!春节期间,兰州市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2/01/24/ 20:50 来源:新甘肃 记者 薛砚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1月24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薛砚)记者从今天下午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预防过度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不安全事故,兰州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及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有关通告,将兰州市2022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薛砚摄

  通告明确,2022年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燃放时间分别为农历腊月二十三(2022年1月25日)、除夕(2022年1月31日)、正月初一(2022年2月1日)至正月初五(2022年2月5日)、元宵节(2022年2月15日),从早七时至晚二十四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二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包括: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疗养院;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范围内;南北两山绿化区范围内;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人行通道;市、区(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兰州市要求各地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纳入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确保重要时段、允许燃放区域安全可靠。展开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具备的安全条件作出详细规定,近日已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进行排查。同时,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放规定,截至目前,全市共张贴、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500余条。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