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卷烟 6人获刑并处罚金
瓜州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倒卖卷烟案件
每日甘肃网2月15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倒卖卷烟案件。被告人杨某等6人因非法经营卷烟,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8个月不等刑期,并处2.5万元至4000元不等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被告人杨某、豆某、魏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商议,通过倒卖低价香烟获取利益。其中,杨某负责从外地收购低价卷烟,豆某负责接收货物并运送至销售点,魏某、彭某以提供资金的方式入股,三方平分收益。2021年4月至6月,杨某通过联系当地个体工商户或雇用被告人王某、冯某的方式,从拉萨市、瓜州县大量收购低价香烟,魏某、彭某按照约定向杨某指定账户支付购烟款。杨某通过物流将卷烟运送至四川省眉山市,与豆某将香烟贩卖给当地个体工商户,非法经营数额达40余万元,从中获利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等6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彭 川)
法官说法:
法律鼓励和保障通过合法和正当方式开展市场交易,但并非所有商品都可以进行自由交易,有些行业或买卖一些商品是需要特殊资质和条件的,一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不符合准入门槛,就极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法官提醒大家,经济活动应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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