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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关于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报

 2022/03/16/ 11:35 来源:榆中发布

  3月13日0-24时,榆中县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柴某某活动轨迹

  3月1日-3月3日,在校(兰州衡文中学)未外出。

  3月4日,19:00从学校出来,与其父亲乘坐公交车至东岗镇公交站,转乘地铁至西站十字地铁站下车,步行回家(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东路),之后再无外出。

  3月5日,在家未外出。

  3月6日,16:30步行至西站十字地铁站,乘坐地铁至焦家湾地铁站,转乘公交车回学校,后再无外出。

  3月7日-3月12日,隔离医学观察。

  3月13日,核酸复检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3月14日0时-24时,榆中县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马某某活动轨迹

  2月28日-3月4日,在校(兰州衡文中学)未外出。

  3月5日,15:00,从学校门口乘坐城际公交车,15:30到达地铁东岗站,换乘地铁在地铁七里河站下车,于16:30步行回家,再无外出。

  3月6日,16:00家中步行至地铁七里河站乘坐地铁,17:00到达地铁东岗站,后换乘城际公交车,18:00到达学校,再无外出。

  3月7日,在校未外出。

  3月8日-3月13日,隔离医学观察。

  3月14日,核酸复检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与以上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居民群众,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榆中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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