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兰州7月7日消息 (记者 魏怡)为加快推动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电池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能源和新能源电池千亿产业链,建设全国一流的电池材料和电池生产基地,近日,甘肃金昌正式印发了《金昌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实施有效期3年。《指导目录》提出,金昌市将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给予新能源电池产业重点支持。
据了解,《指导目录》中所涉及的企业为在金昌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能源电池企业,以及本政策印发实施后建成投产的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
《指导目录》提出,将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新能源电池企业装修无尘车间按1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200万元。新能源电池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且当年购置设备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购置金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新能源电池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经认定正常运行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新能源电池企业购买自用生产、办公用房的,按购置价的30%给予购置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政府投资标准化厂房和办公用房的,5年内按租赁价格的100%予以补贴;购买政府投资标准化厂房的,按成本价(含基础设施公摊部分)计算,先租后买的,厂房按成本价计算且不进行折旧,按购置价的30%给予购置补贴,租金(不包括政府补贴部分)可抵减厂房购买款。
对取得新能源动力电池整车生产资质或设立分厂的整车生产企业,达到生产准入要求的投资规模、建成汽车制造四大工艺生产线(冲压、焊装、涂装和总装)且通过国家相关部委验收,达到实质性投产的,按乘用车、商用车、客车、专用车生产资质分别给予2000万、1000万、500万和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家企业涉及多项资质的奖励按就高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
与此同时,对认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创新联合体、电池产业研究院的新能源电池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认定为新能源电池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新能源电池企业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优先安排市级科研项目。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和科创板、北交所、新三板首发上市(IPO)的新能源电池企业,一次性给予融资总规模3%的奖励,且最高奖励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
此外,对新能源电池企业年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核心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将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优先纳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负荷范围,争取0.35元/千瓦时的到户电价,且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优先安排新能源建设指标,对用能、用地、污染物排放等要素市级统筹,优先保障。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2年04月15日“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 甘肃省属企业加快构建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 2022年03月15日【H5】图看国网甘肃电力服务新能源发展情况
- 2021年12月27日甘肃新能源建设持续扩容
- 2021年01月14日【中央媒体看甘肃】甘肃新能源发电出力首次突破13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