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七)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草场街街道恒大绿洲二号院6号楼、恒大绿洲二号院9号楼、恒大绿洲一号院11号楼、白土巷102号、元森石榴园16号楼、天诚丽舍1号楼、张掖路街道中广大厦怡园、盐场路街道兰州制药厂家属院5号楼、东岗西路街道平凉路484号、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2036号、东岗街道东岗世纪新村D区4-3栋、雁园街道城关区刘家滩11号、五泉街道祁连山家属院5号楼、五泉路32号、城关区闵家桥140号、中山林54号2单元、雁南街道雁南路区委家属院2122号9号楼、张苏滩14号、团结新村街道地矿之家东院10号楼、皋兰路街道颜家沟94-98号等20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将城关区草场街街道恒大绿洲二号院(6号、9号楼以外)片区、草场街街道元森石榴园(16号楼以外)片区、草场街街道天诚丽舍(1号楼以外)片区、草场街街道恒大绿洲一号院(11号楼以外)片区、盐场路街道兰州制药厂家属院(5号楼以外)片区、东岗街道东岗世纪新村D区(4-3栋以外)片区、五泉街道中山林54号1、3、4单元、五泉街道祁连山家属院(5号楼以外)片区、团结新村街道地矿之家东院(10号楼以外)、雁南街道雁南路区委家属院(2122号9号楼以外)片区等10个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区域要严格落实低风险区各项管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2年07月14日临夏市划定2处高风险区 新增2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公布
- 2022年07月14日白银市白银区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划定1处高风险区
- 2022年07月14日白银市平川区新增一处高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