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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激发法治酒泉建设新活力

 2022/07/28/ 09:03 来源:酒泉日报 记者马学全 通讯员韩永军

细化考评内容 强化结果运用

我市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激发法治酒泉建设新活力

  每日甘肃网7月28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酒泉融媒记者马学全 通讯员韩永军)为引导督促全市各级聚力抓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我市研究制定了《酒泉市法治建设督察考评办法(试行)》(下称《办法》)《酒泉市法治建设督察考评指标》(下称《指标》),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酒泉指明了方向。

  据介绍,《办法》突出功能定位,增强考评科学性,将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市、县两级党政部门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融为一体,首次将乡镇(街道)一级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其中,实现了全市法治建设督察考评全覆盖。按照“全市法治一盘棋”“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总体原则,明确了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考评工作的目标、原则、对象等。《指标》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两部分,乡镇(街道)一级督察考评指标参照县市区制定,并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变化动态调整。县、乡的督察考评指标相对侧重于党委、政府对工作的全面指导、制度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市直部门的督察考评指标相对侧重于具体工作的规范和执行落实标准。

  为让考评制度落到实处,全市法治督察考评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围绕依法治市目标、年度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部署,归纳划分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等重点版块,细化设置考评项目,逐项分解确定考评内容,逐项明确评分标准,并附加设置了加减分项,形成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操作规范、导向精准的考评指标体系,切实增强了督察考评工作的针对性。

  据了解,法治建设督察考评为年度综合考评,每年开展一次“家家到”工作,由市委依法治市办拟定考评方案,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抽调熟悉法治建设业务工作的人员组成督察考评小组具体负责,依据被考评单位自评情况打分、第三方评估成绩和实地督察考评综合评价形成量化分值,考评结果依据量化分值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在法治建设中成绩优异、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委、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督察考评反馈问题逾期未报告整改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因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治建设责任。通过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充分激发法治建设工作活力,营造全市上下重视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的积极氛围,努力推动法治酒泉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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