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建设停车位挪作他用 可通过电话或网络举报
每日甘肃网9月1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张秀芸)8月31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持续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整治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乱象,广大市民群众若发现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的行为,或将配套建设的停车位挪作他用的,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举报。据悉,举报范围包括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违规将公共建筑物或居民住宅楼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库)改建为物流仓库、储物间、超市的;违规挤占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库)空间,将停车场(库)部分区域改建为洗车店、购物商店、快递转运站点等情形。
一、电话举报
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服务中心:
0931-8720114(工作日9时-12时,14时-18时)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号窗口”:0931-5167097(工作日9时—12时,14时-18时)
二、网络举报
兰州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支队长信箱或者微博@兰州公安交警。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2年08月31日甘肃高速公路新增519个货车停车位
- 2022年06月14日永昌3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周末节假日免费向市民开放停车位
- 2022年03月11日甘肃省明确新建居住社区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1∶1.1
- 2021年07月21日7月26日起,兰州市洄水湾路金城路道路停车位纳入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