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案子结了 农民工笑了
“经过半年多的时间,我们的工钱终于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全额拿到手了,谢谢你们。”几位农民工兄弟笑着对办案检察官说。
近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2018年7月,徐某某挂靠某建筑有限公司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承接了房屋建筑工程,先后雇用18个班组施工,2021年7月工程竣工后,徐某某因拖欠288名农民工工资256.37万元被兰州新区公安局立案侦查。案发后,徐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向办案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审查逮捕环节,徐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积极主动让办案人员通知家人筹措资金,及时支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就部分剩余款项与农民工签订抵押房产、车辆等协议,约定定期支付。考虑以上情节,对徐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以便于筹集资金,同时办案检察官要求徐某某出具承诺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拖欠工资支付完毕。在审查起诉环节,徐某某在约定时间内将所拖欠的部分款项如数支付给了农民工,农民工们对徐某某的行为也表示了谅解。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徐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将所拖欠款项支付完毕,并得到了农民工的谅解,没有造成其他严重情节,依据最高法关于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作为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的同时要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的情怀,既要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又要做到矛盾有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也要当好民营企业的“护航人”,及时关注、回应、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通过检察履职温暖人心,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记者 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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