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称号
每日甘肃网12月30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齐荣)12月28日,记者从市民宗委获悉,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命名第八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平凉市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称号,崆峒区、庄浪县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称号,华亭市神峪回族乡、泾川县太平镇、崆峒区教育局、灵台县城东社区等14个乡镇和单位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平凉市自2020年提出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以来,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五大任务”,实施平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大工程、两大行动”和“1188”工作计划,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全面推进县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覆盖工程。
据了解,我市深入推动“八进”活动,打造各类示范典型383个,打造崆峒山大景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省级示范点,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凉市第二届‘石榴杯’民族团结进步书画摄影图片展”“小小石榴籽 科普伴我行”等各类活动352场次;创新打造“丝路红石榴”示范家园、社区20余处,建成宣传街区、广场等70余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3个,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8个。设立市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培训基地6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9个,命名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11个。
下一步,市民宗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巩固提升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持续打造具有时代气息、民族气派、平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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