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法治

永靖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诈骗案

 2023/03/21/ 15:55 来源:民族日报 记者 马健

永靖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诈骗案

  每日甘肃网3月21日讯 据民族日报报道(记者 马健)永靖县公安局聚焦主责主业、细化工作任务、坚持严防严打,始终保持对传统“盗抢骗”犯罪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零容忍”态度,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近日,经多方研判、积极追踪,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前期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1名(男性),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强力打击了诈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月10日,永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张某报案,称被人以冒充身份的方式诈骗现金2万余元,请求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案侦工作,经查,张某于2022年4月22日通过某社交软件添加了一“女性”好友,经一段时间了解后,对方称愿与张某谈对象,后对方以家人住院及自己住院等为由先后骗取张某现金9940元。同时,对方又隐瞒身份,将自己另一个社交账号推荐给了张某,称该账号是某“领导”账号,可以为张某介绍工程,后对方又以工程需要押金为由骗取张某现金16681元,随后张某无法再与对方取得联系,才意识到被骗。

  经民警多方勘查、认真研判,最终锁定未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确定该“女性”好友及“领导”实为未某某所冒充,经电话联系后,其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