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院也能报销!白银市试点开展“中医日间病房”
每日甘肃网4月28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欧阳海杰 实习生 张琪)4月27日,记者从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白银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试点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首批将47个病种、99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试点,不住院也能报销,减轻就医压力。
“中医日间病房”是指符合住院条件,以中医适宜技术治疗为主,且在非治疗期间不需住院持续观察的患者,经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同意,在当日治疗结束后即可离院的治疗模式。该模式极大方便了患者看病就医,特别是对一些时间紧、压力大的上班族以及有特殊需要的老年病患者,增加了就医选择,时间上更加灵活,让患者在治疗结束后可以回家,不必一直住院,有利于放松和休息,对患者的尽快康复有积极效果。
据悉,白银市首批确定了颈椎病、肩周炎、腰痛、风湿病、痛风、中风、哮喘、眩晕、骨折等47个病种试行“中医日间病房”管理方式进行医保结算。参保人员在试点医院经医师诊察,纳入“中医日间病房”治疗的,住院期间按一次普通住院进行结算,需办理入、出院手续,其间发生的与本次治疗相关的费用一并纳入结算。
按照规定,患者接受“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医疗机构不得收取与中医日间治疗无关的其他费用。中医日间病房医疗费用与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共用同一个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待遇。起付线标准按照白银市职工和居民现行住院起付线标准的70%执行,县乡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按照现行标准的50%执行。
患者在“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价格标准收取与治疗相关的中医特色治疗项目、辅助检查和必需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医疗费用,使用西药、中成药、静脉用药等药物产生的费用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纳入“中医日间病房”治疗的参保人员,一个治疗周期结束出院后,原则上一个月内不得因同一病种再次进行治疗,15日内不得因其他病种纳入中医日间治疗。确因病情反复或突发其他病症等需再次进行日间病房治疗的可适度放宽,但医疗机构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放宽的例数不得超过日间病房实际开展总例数的20%。参保人员在治疗期间,确因病情改变需转入普通住院治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普通住院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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