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检察院:释法说理解心结 能动履职促和解
每日甘肃网5月18日讯 据金昌新闻网报道(记者甘崇辉 通讯员吴晓旭)“这案子到今天快有三年多了,来来回回跑,花费了很大的代价,感谢检察院所做的各种工作和努力,现在这个问题总算是了结了。”“我们双方这个纠纷持续了这么久,到现在能解决,心里也算是松了口气。”5月9日,在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里,一起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某公司与范某等人有着多年的合作经验,2020年7月,该公司委托范某等人收购大麦2000吨。合同履行期内,范某向该公司交付1800多吨大麦,剩余大麦因价格调整及调运问题,双方发生纠纷。后该公司将范某等诉至法院,历经多次庭审,该公司对判决始终不服,于今年3月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金昌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依法受理该案并启动调查程序。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经过认真审查调查,前往范某等人仓库所在地现场,多方面向当地农户了解情况,掌握实情。同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办案检察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双方进行和谈沟通。公开听证现场,经过办案人员主持,在受邀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将涉案款项全部履行完毕,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一场持续近三年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
今年以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落实“金昌要打造全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共同富裕先行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的要求,开展“保安康 筑幸福——民事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用法治保障民生福祉。该案的成功和解,是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的缩影,是通过检察监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
回顾本案办理过程,最终能够取得和解的结果,得益于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协调沟通,为双方当事人牵线搭桥、释法说理,增进了双方信任,促成案结事了人和。今后,金昌市检察机关将通过民事检察和解,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释法说理能力水平,始终坚持公开听证应听尽听,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双方找到共识,自愿协商和解,进而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用法治保障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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