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检察院:驰而不息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新区检察院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扎实整治食药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检察担当回应群众所呼所盼。
深入调查,积极维护食用农产品销售安全。开展农贸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集中走访摸排,深入调查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先后提取6批次芽苗类蔬菜进行委托鉴定,其中4批次检出含有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的物质,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履行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督促相关机关对辖区内300多家食用农产品经营户进行监督检查,抽检相关产品13批次,快检180批次,对检查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依法进行了处理,对1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店铺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其中标注“保健品”店铺的相关产品依法提取并委托鉴定17批次,对相关产品中检出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相关监管职责。经督促履职,行政机关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主体90余家,对存在安全风险的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督促经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对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5家经营者,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效净化了保健食品市场销售行为。
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职能,对本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行为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行同步审查调查,调查终结后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公告,对公告期满无适格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违法行为人对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承担销售额十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2023年以来,新区检察院已向新区法院提起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提出惩罚性损害赔偿金额21000余元。
新区检察院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提升新时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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