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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院公布2018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19/04/24/ 09:05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姚智

省高院公布2018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每日甘肃网4月24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姚智)4月22日,2019年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启动仪式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据悉,2018年甘肃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62件,同比上升168.3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林洪、李新厚、朱启强侵害商标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二审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这种制造、销售假酒规模大,侵权人存在明显主观恶意,且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侵权行为,坚决实施惩罚性赔偿,大幅度地提高了我省类似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赔偿额度,起到了有效遏制和威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作用。

  利马格兰欧洲与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甘肃恒基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厘清了取得植物新品种权与取得植物品种审定权的性质界限,对植物新品种追偿权如何行使,追偿费用如何确定进行了探索和尝试,确认了向原审定机构申请更改名称予以纠正其侵权行为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另外,本案为涉外案件,适用中国法律进行审理,审判结果体现了依法、合理、平等保护国内外民事主体的合法知识产权,彰显了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国际化的司法审判形象。

  薛飞与西安广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

  本案的典型性在于:1.二审法院在审理中针对当事人争议焦点问题启动了技术事实查明机制,邀请技术专家库IT专家对有关技术事实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合议庭在采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评议并作出说理明确透晰的裁判文书,完善了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机制。2.合理运用举证规则,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配举证责任,适当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负担。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通过该案提醒市场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在广告、宣传、经营活动中,要尽量避让使用易产生误认混淆的,与他人的企业字号、商标、商品或服务名称以及包装装潢等相同或相近标识,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品牌标识,否则,可能会造成侵权,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与天水华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甘肃清麦慧谷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确认了类似于“一切从完美开始”等广告语属于描述性和宣传性用语,不属于商标禁用的范围。同时也表明注册商标持有人擅自改变其自己注册商标中部分标识并更改图文组合方式的行为,属于对其注册商标的不规范使用,应当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从而引导和规范企业正确使用知识产权,从而维护企业健康良性发展的示范作用。

  业之峰诺华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庆阳世德隆装饰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特许经营是一种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方式,一般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资源许可他人在约定的统一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活动。作为被特许经营方可以享受现有的品牌、商誉以及技术优势,避免相应的市场风险,分享规模效应,获取多方面支持。作为特许方,则可以迅速扩大市场并获取特许经营费。该案例提示市场经营主体在特许经营中要尊重知识产权,尊约践诺,共同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良好知识产权市场环境。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武威市凉州区飞尚主题量贩俱乐部、张保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通过该案审理,提高社会公众对音乐电视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引起大家对如何更好地完善音乐电视作品知识产权收费、分配、版权管理等方面的规则体系的思考,让音乐人更加专心投入到创作中,也推动权利人从创作和传播中按照市场规律获益,从而促进我国音乐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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