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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武威凉州区赵某某等47名被告涉黑案一审宣判

 2019/06/08/ 07:23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伏润之 通讯员甘曜毓

【扫黑除恶进行时】

凉州区赵某某等47名被告涉黑案一审宣判

  每日甘肃网凉州6月5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伏润之 通讯员甘曜毓)今天上午,赵某某等47名被告涉黑案在武威市凉州区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是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由于被告人数众多、犯罪事实多、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和关注度极大。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赵某某纠集具有前科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有较清晰的层级,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该组织为确立、维护、扩大组织势力、影响和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维持组织生存和发展,赵某某通过购买彩票、开设公司、经营娱乐会所,伙同组织成员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通过给组织成员免费提供食宿、提供车辆、发放工资、出资摆平纠纷、提供庇护,购买仿真枪支、刀具、棍棒用于犯罪活动等方式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在该团伙发展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某通过纠集、指使团伙成员在武威市凉州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犯罪19起。以赵某某为首的组织成员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逞强耍横、强拿硬要,采用暴力威胁、持械恐吓、聚众造势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侵害了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综上,凉州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据悉,凉州区法院于2018年10月10日受理该案件后,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庭调查程序举证质证,确保案件程序公开公正。凉州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选派业务骨干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力求还原犯罪事实,依法有效指控犯罪,并对审判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

  该案的公开集中宣判,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凉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强大声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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