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时政要闻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兰州市第六批信访案件

 2019/07/19/ 08:46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吕晟君

  7.受理编号69:城关区五泉下广场,每日19时30分至22时30分,有人跳广场舞,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7日16时前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安排公安城关分局进行检查,7月16日上午五泉派出所联合街道、执法中队召开了协调会,对五泉下广场每天19时30分至22时30分跳广场舞的团体进行了摸底,对广场舞活动组织者进行登记摸底。召集组织者召开法制宣传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生活噪声及法律责任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点讲解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执行,娱乐的同时不能影响周围住户,并要求跳舞时将音量调低,避免噪声扰民。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予以查处。

  该问题已办结。

  8.受理编号73:2006年6月,城关区大沙坪八里湾东沟(西北化工宾馆北侧200米处)23.5亩林地被毁坏,曾向省、市、区政府和省纪委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7日16时前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23.5亩林地实为盐场路街道上川村集体土地,不属于林地。2016年,盐场路街道发现个体户马某某未经盐场路街道同意擅自非法在该土地栽种苗木,以达到其侵占该土地的目的。盐场路街道随即予以制止,在多次制止无效情况下,为保护土地合法权益,盐场路街道将该地上的附着物全部清除。2006年4月,根据兰州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原则同意西北永新涂料集团生产厂区迁址项目选址大沙坪八里湾。2008年5月,盐场路街道与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补偿协议》,对该公司占用大砂坪八里湾东沟上川村70.968亩(含群众投诉的23.5亩土地)进行补偿。目前,该区域为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厂区。

  该问题已办结。

  9.受理编号75:2017年至今,城关区北滨河东路兰州市肺科医院收治传染病患者。要求该医院公开其污水检测报告,以消除周边群众顾虑。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7日16时前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城关区政府立即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区卫健局、辖区街道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位于城关区北滨河中路968号的兰州市肺科医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单位在门诊楼前设置信息公开栏,已自行对废水监测报告进行公布,并留存相关照片。城关区相关单位调阅近期该医院废水监测报告,废水均达标排放。

  该问题已办结。

  10.受理编号77:1、红古区窑街街道阳光小区向西500米处窑街煤电公司兴元碳化硅厂近10年来用机器将生产时排放的粉尘吹到附近大通河内,造成大通河水污染。2、该小区北面40米处祁连山水泥厂,自建厂以来,粉碎石头,加工水泥,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红古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7日16时前此问题经红古区政府核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接到交办件后,红古区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兴元碳化硅厂进行现场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核查期间,企业生产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一部分来自电阻炉冶炼时产生的废气,其排放方式属近地面无组织排放。另一部分来自运输、堆放、装卸环节产生的粉尘。现场核查中未发现企业存在用机器将生产时排放的粉尘吹到附近大通河内。经调取企业2019年6月27日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调取近期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大通河水质监测报告,大通河执行地表水Ⅲ类水标准,2017年至2019年达标率100%,其中:2017年有7个月达到Ⅱ类水标,2018年全年达到Ⅱ类水标准,2019年上半年达到Ⅱ类水标准,监测结果显示大通河水质达标。

  (2)接到交办件后,红古区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祁连山水泥厂进行现场核实。核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现场无破碎、粉碎石头工艺环节,厂区南侧距离窑街阳光小区40米左右,厂区南侧粉磨车间、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器脉冲阀在生产期间产生的噪音较明显。现场要求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从7月15日21时开始至23时分两次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经监测,厂区南侧噪声超标。针对厂区南侧噪声超标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红古区督促甘肃窑街煤电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期15天全面整改。同时暂时停止厂区南侧球磨机生产,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停机降噪整改,拟采取安装隔音屏、封堵墙体、加装隔音毡和气体减压阀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符合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次委托监测,验收达标后方能投入使用。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红古区将积极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企业完成整改后将对所有产生噪声源再次进行核查。

  11.受理编号78:1、城关区甘南路393号-385号小区每天8时有耿家庄社区工作人员在小区楼道垃圾口清运垃圾,臭味扰民。2、该小区387号门口堆积大量废旧家具垃圾。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7日16时前此问题经城关区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1)城关区立即安排皋兰路街道前往现场进行查处。由于单元内垃圾道目前尚未封闭,每天由管理人员定时对垃圾道的居民生活垃圾进行清掏,并集中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由皋兰路街道对该楼住户进行入户通知,对该楼内垃圾道进行封闭,预计三天全部完成封闭工作(7月18日前)。向小区免费配发8个垃圾桶,便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投放清运,并加大楼院卫生日常保洁力度,及时清理院内杂物,引导小区居民定点投放垃圾,同时积极联系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垃圾。

  (2)甘南路387号单元门口为一自行车棚,由于小区租户搬家及装修私自将废旧家具及木板放置在车棚里,存在废旧家具。7月16日,城关区安排皋兰路街道组织人力已对该处堆放的废旧家具清理完毕,并要求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再次堆放废旧家具的现象。

  该问题已办结。

  12.受理编号86:七里河区南滨河路兰州市904医院住院部北侧有大量中央空调机器,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小区住户休息。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7日16时前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反映的问题为该医院医疗综合大楼的中央空调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该大楼7楼群楼顶部的5台设备,其中3台中央空调设备用于手术室空气净化和温度调控,运行时间为24小时,正常情况为1用2备。2台水冷却塔为大楼备用紧急供冷使用,正常情况下不使用。

  七里河区政府立即安排生态环境分局赴现场进行核查处置。区环境监测站于7月15日、16日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评价标准及方法连续两天昼夜分5个时段,对九四零医院医疗大楼中央空调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数据显示夜间噪声指数超过该区域一类噪声排放标准。区环境监察局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下达执法文书,对九四零医院进行限期整改。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将督促该医院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尽快完成噪声治理工作并达到该区域的噪声排放标准。

  13.受理编号90:每天6时至9时有施工单位在西固区公园路桃园小区院后南山路(长约500米)修路,扬尘、噪音污染严重影响住户正常休息,此问题已存在4年。

  责任单位:西固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7日16时前此问题经西固区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西固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及相关街道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证该项目为中铁二十局公司承建的南山路十标段辅道。由于“西气东输”工程施工区域与该项目发生重叠,项目于2015年6月30日全面停工。“西气东输”工程全面完工后,该项目于2018年10月复工。相关街道工作人员对桃园小区临近南山路的9户居民进行入户走访,住户均表示施工时间不合理,建议调整施工时间,并加快施工进度,早日完工。施工单位自2019年7月15日起,对裸露土体(桃园小区段)进行覆盖,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同时,将施工时间调整为每天上午7时30分至11时45分和下午14时30分至19时期间施工,避免噪音污染影响周边住户正常休息。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西固区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4.受理编号93:自2006年左右,兰州石化公司开发建设兰馨花园小区时,在西固区十二街城市运动广场东侧角落堆放大量渣土。

  责任单位:西固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7日16时前此问题经西固区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西固区立即组织区城管局、区文旅局、陈坪街道等相关单位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该土方为2008年建设蓝馨花园A区前期收集的部分表面种植土,并非渣土,主要用于基坑回填,约5万立方米。由于收集的土方量大于回填基坑量,导致现存的5万立方米土方无处安置,堆放至今。该土方现已长满大量绿植,环境良好,无明显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现象。陈坪街道及社区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走访周边15户居民,其中14户居民均反映该土方不是渣土,属于素土;1户居民反映“希望按当时规划图建立运动广场”。西固区政府严格按照日巡查制度,对该土方加强巡查管控,对裸露区域及时洒水降尘,对发现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确保该土方干净整洁、环境优美,最大程度降低对居民的影响。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该土方现为西固区项目储备用土,下一步西固区将在蓝馨花园C区计划建设西固区城市运动广场,该土方一方面用于广场内部绿化,另一方面用于建设长60米、宽30米、高20米的坡形滑道(滑雪滑草),进一步丰富群众生活的多样性。

  15.受理编号95:七里河区晏家坪二建家属院门口甘肃省第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西侧有一明渠,自2015年开始该明渠上游每天排放牛羊内脏、血水、粪便,怀疑上游有屠宰场(名称不详),污染环境严重。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7日16时前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七里河区立即安排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西果园镇政府、晏家坪街道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处置。该问题位于七里河区晏家坪甘肃省第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南侧400米处一居民院落内。经现场核查,该院内租户临时养殖30只羊,存在临时屠宰羊只的现象,造成东侧明渠内有少量血水,执法人员对房东下发了《环保督察告知书》,并于7月15日19时开始,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养殖屠宰户自行拆除相关养殖屠宰设施。截至目前,共计拆除简易羊圈约30余平方米,清理羊30只,对养殖屠宰场地进行消毒并恢复原状。同时,与房主签定承诺书,承诺按照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上游进行排查,上游无屠宰场,无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16.受理编号99:2019年1月至今,每日19时至次日4时,城关区通渭路中国建设银行门口发光字光源较强,影响东侧弘顺居小区住户休息,光污染问题严重。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7日16时前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城关区通渭路中国建设银行门口发光字光源较强,影响东侧弘顺居小区住户休息。区城市管理局要求该银行对光污染问题进行整改,执法人员于7月15日20时30分向银行负责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停止橱窗亮化广告。现中国建设银行已关闭橱窗亮化广告。

  该案件已办结。

  (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8920515;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邮政A243号信箱;受理举报时间:7月12日至8月12日每天8时至20时。)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