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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观摩庭审 零距离感受法治 兰州红古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提供试题案

 2019/10/18/ 09:00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张烁

中学生观摩庭审零距离感受法治

红古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提供试题案

资料照片

  每日甘肃网10月1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为切实加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0月10日上午,红古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提供试题案,邀请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领导及第十八中学2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现场观摩了此次庭审活动,真实体验案件审理全过程,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当事人骆某某于2019年6月7日至8日在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利用手机接受他人用QQ发送的试卷答案,并利用手机拍摄试题用QQ发送给他人。2019年6月8日15时许,公安部十一局向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公共信息安全监察大队通报线索,该局接到通报后及时将被告人骆某某抓获。经审讯,被告人骆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被判犯非法提供试题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想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的人注定难逃法律制裁,高考是莘莘学子实现个人理想、体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一步,我国法律决不允许任何人,在这场公平竞争中投机取巧。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法官、审判员依法有序地掌控着庭审的诉辩陈述、举证质证等各个环节,并对当事人不理解的相关表述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读,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延伸释法,使得整个案件审理过程清晰、阶段明确、繁简恰当。在场的同学们始终遵守法庭纪律,认真旁听并记录。

  据了解,多年来,红古区法院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现场庭审观摩,以案说法,使同学们对国家法律、审判程序的认识有了深刻的了解,给学生更直接的感官教育,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提高法治观念,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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