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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甘肃公布第二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试行期限为一年

 2020/02/25/ 22:01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 金奉乾

  每日甘肃网兰州2月25日讯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为引导患者线上就医,缓解疫情防控压力,推动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今天下午,甘肃省医保局下发通知,公布了我省第二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通知指出,第二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类为综合医疗服务类,分别为远程诊察、远程会诊和远程监测3大类共计6项,项目编码为1105。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各级医疗机构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借助“互联网+”开展的网上咨询、观察指导等服务,属于免费、义务医疗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各市州医保局应及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低于上一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原则调整本辖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各级医疗机构应及时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的相关调整工作,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要严格按照价格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说明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认知度,主动参与推进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2月24日至2021年2月23日止。省管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0年2月24日零点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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