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通报表扬康县、环县、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 实习生邵崟浩)近日,省政府决定,对陇南市康县、庆阳市环县、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予以表扬。
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我省被督查激励和奖励支持的共4项,其中:陇南市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2020年将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庆阳市环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2020年将在安排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甘肃省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2020年将甘肃省优先纳入职业教育改革、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中予以倾斜支持;甘肃省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2020年将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分配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权重按满分计算,加大资金倾斜支持力度。
省政府提出,2019年,康县、环县、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推进校企合作和职业教育改革、改善科研基础条件等工作中真抓实干、克难进取,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取得明显成效,为我省争得荣誉、树立典型。为表扬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省各级各部门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省政府决定对康县、环县、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予以通报表扬。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0年05月11日天水市检察机关抗疫先进受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 2020年04月08日国家卫健委通报表扬甘肃省2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020年04月08日兰州市团结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国家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