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新闻发布厅  >  市州发布  >  酒泉新闻发布

酒泉市2023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2023/06/03/ 11:13 来源:酒泉发布

  6月2日,酒泉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桐与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督察专员师甜甜共同为大家介绍《2022年酒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3年1月—5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  
酒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刘金香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酒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刘金香

  发布人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桐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督察专员 师甜甜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桐发布《2022年酒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通报2023年1-5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张桐:

  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有序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借此机会,我向大家简要介绍《2022年酒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3年1-5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相关情况。

  一、2022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市生态环境部门编制了《2022年酒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发布。报告显示: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表现为“一向好、两稳定”,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酒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3天,同比增加16天,优良天数比例85.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四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22年全市7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2%,同比增加3.2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022年,全市11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100%,连续六年达到考核目标要求。2个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除瓜州县水厂硫酸盐超标外其它水质监测结果均达标,地下水水质监测达标率75%。

  (三)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022年,酒泉市7个县(市、区)均开展了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44.5-54.5分贝之间,肃北县、阿克塞县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瓜州县、金塔县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玉门市、敦煌市、金塔县、肃北县、阿克塞县等5县(市)城市功能区昼、夜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全市7个县(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52.6-62.1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一级,评价为“好”。

  二、2023年1-5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2023年5月31日,酒泉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96天,优良天气率63.6%,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7天;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8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其他四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方面,1-5月,全市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全市11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综合评价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水质达标率、优良率均达到100%。2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6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目标。环境安全方面,截至5月底,全市未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及较大以上级别辐射安全事故。

甘肃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今年酒泉市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督察专员师甜甜答记者问 

  师甜甜: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出台年度攻坚计划,分领域制定作战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抓好5项重点任务,推动污染防治攻坚落深落细落实,持续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蓝天保卫战方面,突出系统性、增强协同性、注重精准性,以工业、燃煤、机动车尾气、面源等四大污染源为防控重点,深入抓好大气污染“冬防”各项工作落实。持续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332台。积极谋划申报大气污染防治项目,8个项目纳入省级库。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辖区内扬尘污染源排查,建立扬尘污染源清单。碧水保卫战方面,加大重点流域河、湖巡查检查和水质监测监控力度,开工建设酒泉经开区第三污水处理厂、玉门市东镇污水处理厂二期、玉门老市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阿克塞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等项目,工业和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开展全市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排查各类排口206个,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实施肃州区、金塔县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党河敦煌市段美丽幸福河湖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成功创建成为首批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净土保卫战方面,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加强固危废环境监管,督促518家产废单位完成年度申报及计划备案,审批完成550批次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建成20吨以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14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2%。

  (二)持续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起底攻坚行动和两轮中央、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核查两轮中央省级督察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省市督办等7个方面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巩固情况。截至目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3个问题,完成整改52个。第二轮省级督察交办的46件信访问题办结45件,反馈的51个问题完成整改34个,剩余17个分年度整改的问题正在按要求推进整改。

  (三)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6起,罚款金额总计122.2万元。开展一、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共抽查建设项目15个,重点排污企业60家,对发现的问题全部通报监督整改。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结各类环境信访投诉47件,办结答复率100%,有效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四)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实地核查涉及我市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共计172个遥感监测线索。组织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考核,有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酒泉市及肃州区、玉门市、金塔县、瓜州县创建规划相继发布实施,其他县市规划通过省级审查。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市各级开展项目选址“三线一单”符合性核查196个,为项目建设前期选址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五)优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实施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建立省市重大项目、重点投资项目等环评审批服务清单,采取提前介入、超前服务等措施,积极跟踪协调解决审批工作中的卡点、堵点和难点。截至目前,今年我市实施的968个省列、市列重大项目和重点投资项目,已完成环评654个,其中,审批环评265个、备案环评43个、豁免环评346个。坚决打好招商引资“攻坚战”,对接项目12个,签约11个,总投资20.6亿元,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记者现场提问  

  面对今年沙尘天气增多的情况,为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我们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张桐:

  针对今年冬春季节沙尘天气次数有所增加的情况,市、县环委会严格落实沙尘应对机制,通过部门联动和各方努力,最大限度减少沙尘天气影响。

  一是强化预警预报。针对大风沙尘天气过程,市环委办及时与市气象局、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加密会商,利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结合甘肃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及沙尘立体监测网,对沙尘发展情况作出动态判定,加大对污染扩散条件、污染等级、污染持续时间等预警频次,提醒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提前防范大风沙尘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二是严格防尘措施。要求各县(市、区)加大对施工工地落实防尘措施的巡查力度,对工地便道、裸露土方进行完全覆盖、洒水抑尘。扩大喷雾范围,采取高频次、不间断的高空喷雾作业,加快空中降尘速度。全方位开展机械化作业,出动洗扫车、吸尘车对主次干道地面积尘及时清理。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开展全面洗城,最大限度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加大对涉气工业企业的管控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农业农村和城市管理部门加密日常巡查频次,严肃查处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行为,进一步从源头控制污染。公安交警部门对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采取限速、疏导、开道措施,利用车载扩音器播报道路情况,提醒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恶劣天气造成的影响。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为减少沙尘天气对公众的影响,通过电视、短信、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向公众发布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做好防风防沙准备,及时关闭门窗,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作业、执勤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此外,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健全完善部门会商、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因子,不断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大风沙尘天气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酒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现场提问

  今年“六五”环境日有哪些方面活动安排?

  师甜甜:

  再过三天,我们将迎来今年的“六五”环境日,5月4日,市环委会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了《2023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策划安排了环保宣传“六进”、生态环保知识有奖答题、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及摄影作品展、“我的绿色梦”儿童环保主题绘画等11项系列活动。

  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及肃州分局通过赠送法律法规书籍、绿色低碳环保知识手册、开展工作指导、环保专题讲座、推送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乡镇、进家庭等环保“六进”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学生和社会团体参观了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酒泉创业水务公司、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升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在《酒泉日报》开设“六五”宣传专版,集中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制作生态环保公益广告1部,在主会场进行宣传。制作生态环保知识微信答题小程序,将于6月3日—6月5日面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生、群众开展线上答题活动,通过趣味竞答增强市民环保意识和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

  同时,在6月5日上午,将在东方广场举行“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各县(市、区)分会场同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届时通过为生态环保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为我市成立的第一个环保协会颁牌,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及摄影作品展,“我的绿色梦”儿童环保主题绘画,设置生态环保咨询台、投诉受理台、互动宣传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最后,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酒泉建设的工作中来,让“酒泉蓝、酒泉清、酒泉绿”成为我们的生态名片,用更加靓丽的生态底色助推酒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