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社会

《金昌市乡村清洁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

 2023/10/08/ 08:25 来源:金昌日报 姚芳莉

《金昌市乡村清洁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

  每日甘肃网10月8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 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金昌市乡村清洁条例》的决定。《金昌市乡村清洁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也是甘肃省首部乡村清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五章,除附则外,主要包括总则、清洁设施、清洁规范、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了相应的保障机制。第二章清洁设施,对乡村清洁设施的规划、建设、管护作了规定。第三章清洁规范,重点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卫生厕所、畜禽粪污、废弃蔬菜处理、农膜回收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乡村清洁公约制度、责任人制度、保洁员制度等制度,对破坏乡村清洁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第四章法律责任,根据地方立法权限和农村实际情况,对破坏乡村清洁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罚则。

  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近年来,金昌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乡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普遍提高,积累了一些经验做法,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在乡村环境卫生治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金昌市乡村清洁条例》坚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为巩固我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健全完善乡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于推动解决乡村清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姚芳莉)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