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每日甘肃网10月27日讯 据兰州新区报报道 日前,新区印发《兰州新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0月16日起施行。《办法》细化提出了新区各单位职责分工、业主及业主组织(物业管理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与维护、处罚等具体措施,共计48条。
《办法》明确,新区物业管理实行“指导监督在新区,主体责任在园区,具体负责在中心社区(镇),矛盾化解在社区(村)”四级管理运行机制,对涉及物业管理的横向10个新区部门和纵向新区管委会、园区、中心社区(镇)、社区(村)4个层级分工职责进行明确划分,解决物业管理职责不清晰、小区执法处罚难等问题。
《办法》的施行对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物业管理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主动参与物业管理活动主动性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记者 祁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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