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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安澜背后的检察担当——甘肃检察机关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023/10/30/ 08:40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 石丹丹

【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

黄河安澜背后的检察担当

——甘肃检察机关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兰州银滩黄河湿地公园景色秀美。(资料图)新甘肃·甘肃日报通讯员 王永钦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石丹丹

  黄河自青藏高原奔涌而下,孕育了中华大地古老的文明,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

  黄河干流甘肃段913公里,占干流总长度的16.7%。近年来,甘肃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最高检和省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守护黄河长久安澜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精准发力 担起上游保护职责

  秋日草原,河曲蜿蜒,牛羊如星点。

  甘南州玛曲县,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补给区,黄河之水在广袤草原蓄积能量,一路奔腾。如何保护好湿地生态环境与资源,成为玛曲县检察院的重要课题。

  2022年4月,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县城河道周边走访中发现,某河道周边存在大面积砂石废料,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同时影响河道泄洪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检察院向县水务局发出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对河道砂石化区域进行覆土并补植绿化;加大对河道的巡查力度,并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同年6月,办案人员通过回访勘查发现,河道周边砂石均已清理完毕,整改效果明显。

  “发出检察建议不是目的,惩治、教育、恢复达到共享共治才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最终归宿。”玛曲县办案检察官通过现场查看、部门回访、牧民走访等方式对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件做好案后跟踪监督,与多部门会签协议、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近年来,甘肃检察机关立足地处黄河上游、生态环境脆弱敏感的省情,树牢“全流域意识”,把黄河流域保护检察工作作为省检察院党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积极实践“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健全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修复补偿与认罪认罚从宽等衔接机制,全面统筹助推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污染防治、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等保护治理工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立足职能 彰显检察保护力度

  2021年7月,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在对白银区河湖重点区域进行调研走访时发现,水川镇白茨滩村生态农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村民张某未经审批,擅自占用位于白茨滩村黄河干流左岸青城桥上游河滩地及黄河河道管理保护范围进行开发建设,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

  “该区域在2014年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划入动力公司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办案检察院告诉记者,2018年初至2021年8月期间,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对违法行为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文书,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河道原状,但涉案违法建筑一直未被拆除。

  白银区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立即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专案组,依法立案调查。2021年8月,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案件审查公开听证会,主办检察官对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进行了释明。会后,白银区检察院在梳理整合听证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分别向白银区水务局、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等单位送达检察建议,并赴涉案现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各部门联合整治。

  2022年初,在白银区院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涉案违法建筑被完全拆除,河堤修复等后续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至此,黄河白银区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长期被违法侵占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治。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黄河流域非法采矿采砂、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各类刑事犯罪。2021年以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8件135人,起诉479件864人。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生态保护的重要着力点,2021年以来,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0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31件,提起公益诉讼296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6万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30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1800亩,督促收回水资源费、采砂管理费等1010万元。

  依托专项行动 打造亮点品牌

  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检察机关与水务部门良性互动,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

  开展联合巡河工作,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和水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百里巡河”工作,推动解决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

  适时实施挂牌督办,市检察院和市水务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对发现疑难重大问题将挂牌督办,共同研究解决措施,推进问题整改;

  ……

  今年以来,兰州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联合开展“黄河水清 水润兰州”专项行动,以黄河干流和支流为重点,覆盖全市所有河洪道。通过专项行动,督促解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侵害黄河流域水利领域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水事违法行为,妥善解决一批涉河涉水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全市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力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与生态环境攻坚战,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兰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黄河水清 水润兰州”专项行动是甘肃检察机关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类行动中的一个缩影。

  ——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刑事检察“百日大提升”行动,对10件反复退查、不予起诉的案件挂牌督办;

  ——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针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12件;

  ——安排部署开展“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专项行动,省检察院向省农业农村厅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黄河沿岸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

  协同推进 构建共治格局

  金秋时节,站在临夏州积石山县大墩村服务区眺望,黄河水蜿蜒流淌,两岸甘肃、青海两省的百姓依河而居、安居乐业。

  积石山县与青海省民和县、循化县接壤,为增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整体合力,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近期,积石山县检察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与民和县、循化县检察院会签《黄河流域甘肃段青海段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

  积石山县检察院检察长马凌云说:“甘青同饮黄河水,互为上下游,我们正在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共护黄河水晏河清、长久安澜,让黄河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河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部门共同发力、综合治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黄河保护系统思维,着眼区域治理与整体保护,强化检察内外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省检察院联合黄河中上游管理局等4部门会签文件建立检行协作机制,以“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方式依法治河管水,与省水利厅会签《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检察机关接收行政机关移送线索500余件。

  此外,在“3·22”世界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省检察院与省水利厅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听证会等,共同发布典型案例24件。同时选聘生态环保、水利执法等专业人员190余人担任公益观察员,邀请85名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担任特约检察官助理,营造了合力保护黄河生态的良好氛围。

  大河奔涌,见证检察担当。一抹抹“检察蓝”守护在母亲河两岸,通过检察监督修复生态、提升水质、合理用水,勾勒出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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