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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3/11/23/ 09:48 来源: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发布会现场

  11月22日,张掖市召开《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曹国虎,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国庆,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彭军,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正彪,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张爱霞等介绍《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韩润东主持发布会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为助推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市制定颁布了《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将通过刚性的制度、严格的管理,构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体系,设定农田防护林规划建设规范,规定农田防护林管护职责,为科学有序规范我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曹国虎先生,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国庆先生,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彭军先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正彪先生,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张爱霞女士,请他们为大家介绍《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甘肃日报社、省广电总台、甘肃经济日报社、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市融媒体中心所属各平台。

  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曹国虎先生,介绍《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出台相关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曹国虎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曹国虎: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情况进行介绍。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张掖地处河西走廊中部风沙线,是传统农业大市,农田防护林作为防护林体系的主要林种之一,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改善农田小气候、减轻和防御各种农业自然灾害、创造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发育环境、保证农业生产稳产、高产等多方面重要作用。我市现有农田林网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受当时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条件等因素所限,树种单一、结构简单、抵御病虫害能力不足,而且这些林木大部分已进入成熟或者过熟期。近年来全市大面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等项目,这些惠农工程一方面为农田耕作的机械化、智能化,农村土地集约经营和整体流转,降低农民种植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利好,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原有林带被毁、新建林网脆弱的现象十分严重,加之长期存在的法规政策不完善、管理主体缺失、农田防护林建设规划不统一、行政执法疲软、处罚依据不充分、日常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全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对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也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为了助推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市级人大地方立法对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加以规范,非常必要和急迫。

  二、《条例》制定的依据及过程

  《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2023年初,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制定项目。2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条例》立法工作,研究制定法规起草工作组、立法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清单及立法推进计划。3月31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条例》(草案),4月4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6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梳理汇总审议意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围绕法规体例结构、条款表述以及立法技术规范运用等认真研究修改。通过在中国张掖网、张掖日报、金张掖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发函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直相关单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直相关部门、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委托市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召开立法协商会,赴兰州组织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通过这些方式,共收到意见建议310条。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一集中研究,充分参考吸纳,逐条逐句打磨法规文本,力求《条例》(草案)内容合法、适当、规范。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于8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按照立法程序要求,报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批准后颁布实施。据此,《条例》正式出台,从内容到形式,完全符合市委要求,契合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必将为科学有序规范我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了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体系。条例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职责分工、管理考核机制、宣传教育、社会参与等。明确了农田防护林是以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的综合性防护林体系。规定了市、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提出了将农田防护林纳入林长制管理,实行分级分区监管。规定了政府应当将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纳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考核。

  (二)设定了农田防护林规划建设规范。条例第二章规划与建设,明确了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牵头编制农田防护林建设专项规划,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农田防护林规划编制、项目管理、科学布局及资金保障作了规定。提出了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应当与农田防护林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报批、同验收,为全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设立了统一规范。

  (三)规定了农田防护林管护职责。条例第三章保护和管理,明确了农田防护林权属管理、用水保障、修复更新、采伐规范、有害生物防治、禁止行为、开发利用。规定了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更新采伐由县(区)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提出了高标准农田等项目配套建设的农田防护林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验收后,移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管护,乡(镇)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管护,为全面强化农田防护林管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设置了法律责任。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针对擅自占用农田防护林灌溉设施、未经审批采伐农田防护林、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毁坏农田防护林等行为,依据相关上位法作了处罚规定。

  主持人:感谢曹国虎先生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请媒体朋友在提问前,先通报您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省广电总台记者:请问《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下一步如何开展学习宣传工作?

  主持人:请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国庆先生,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国庆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国庆:

  谢谢您的提问。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开展学习宣传,凝聚广泛共识是保证《条例》贯彻实施的基础和前提。市司法局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学习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同时,把《条例》学习宣传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扩大社会参与面,推动司法执法人员在实践活动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条例》的精神内容走进群众身边、融入群众的生产生活。二是开展全媒体普法,积极利用“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条例》音视频作品制作、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发布、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与线下活动共同构筑学习宣传《条例》的立体式格局。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将《条例》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清单,通过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法治讲座、知识测试等活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做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先行者、示范者和引领者。四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将《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总体规划,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年度重点工作,列入日常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结合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宣传《条例》亮点内容,及时回应社会、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提高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感,在全社会凝聚保障《体例》贯彻实施的广泛共识。

  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请问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如何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

  主持人: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正彪先生,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正彪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正彪:

  谢谢您的提问。自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责统一划归农业农村部门后,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大纲(试行)》要求,坚持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条件,遵循“因害设防、节约用地”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配套建设农田林网,有力推动了绿色农田建设,为增强农田生态防护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至2022年,全市共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1个,新建高标准农田161.4万亩,配套建设农田防护林网6100亩、林带长度约166万米、栽植各类苗木约100万株。

  为进一步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我们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研究制定了《张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将农田防护林工程纳入项目投资预算,充分结合项目实际和“三北”防护林建设,利用项目区现有农村道路、沟渠和林带,科学规划设计农田林网密度,加快建设和改造提升农田林网,努力提高农田林网覆盖率,持续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二是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评价办法》等法规,严格开展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建立了县区农业农村局、乡(镇)、村、社(组)、农民代表、设计单位“六方会审”机制。同时,积极征求市、县林草部门对项目农田防护林建设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到项目初步设计中,有力保障了农田林网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

  三是按规定严格开展项目验收,对未按设计要求完成农田林网建设和未配套农田林网灌溉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验收。通过严把项目设计、审查、建设、验收和移交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了农田防护林建设和管理工作。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对接林草部门,紧密衔接全市林业发展规划,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力争把我市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保护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市自然资源部门应该从哪些方面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主持人: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彭军先生,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彭军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彭军:

  谢谢您的提问。《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12月1日开始实施,自然资源部门将从规划管理、用途管制、耕地保护、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五个方面来保障《条例》落地见效。在规划管理方面:重点是及时把《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专项规划》相关指标和要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体系,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在用途管制方面:重点是加强农田防护林规划建设管理,做到尽量少占耕地,不占永久基本农田,使农田防护林建设符合国家用途管制的要求。在耕地保护方面:重点是发挥农田防护林在保障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中的作用,在我们组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时与农田防护林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报批、同实施、同验收。在调查监测方面:重点是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开展林、草、湿变化图斑监测,及时将农田防护林已成林的地类纳入变更调查范围开展变更,掌握农田防护林分布现状和变化情况,统一工作底图,为农田防护林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在不动产登记方面:重点是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农田防护林,组织开展地籍调查,依法进行林权登记,使农田防护林建得好、管得好、有权益。

  甘肃日报记者:请问下一步我市在深入贯彻实施《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方面有哪些措施?

  主持人:请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张爱霞女士,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张爱霞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张爱霞: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我们积极调整农田防护林建设布局,采取外围骨干林带+内部渠路林网和主副林带相结合的模式,着力构建宽林带、大网格、结构完善、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合型农田林网体系,全市农田防护林体系日臻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为契机,从以下四个方面不断加强全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农田防护林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农田防护林在保障耕地和粮食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农田防护林建设新格局。积极适应新发展格局,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等相关部门,科学编制全市农田防护林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绿洲内部、农田周边的荒漠斑块,进一步完善、扩展、提升绿洲外围大型骨干防护林带,持续更新改造通乡通村道路、田间渠系、农田内部道路等地段的农田林网,努力建设防护结构合理、防护功能完善、防护效益明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农田防护林网。

  二是坚持科学管理,构建农田防护林管理新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农田防护林全过程管理,根据各部门职责和《条例》规定,明确管理范围,建立全市农田防护林资源数据库,定期开展调查变更,健全和更新农田防护林数据管理档案。充分发挥林长制办公室职责,定期对各职责部门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情况开展监测和现地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各相关部门,切实保障《条例》落地落实,有效解决农田防护林建设管护难题。

  三是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农田防护林建设管护责任。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把农田防护林纳入林长制统一管理,把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作为林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各级林长分级分区(片)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责任区域内农田防护林规划建设、修复更新、采伐审批、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以及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压紧压实各级、各方面管护责任,使全市农田防护林建设保护得到全面加强,有效发挥农田防护林在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条件等方面的作用。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管。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深入开展《条例》进家庭、进企业、进村社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农田防护林建设保护。主动履行《条例》规定的监督管理责任,对采伐更新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按照条例规定明确执法主体,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升基层林草行政案件查处和管理能力,组织林业行政执法、森林公安、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等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木资源的违法行为,为全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持人:感谢张爱霞女士的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希望各媒体持续深入开展《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的宣传阐释,在全社会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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