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2月13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万及敏)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争先进位,打造营商环境甘肃法院司法品牌,进一步推广复制先进工作经验,在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6个全省法院在“万名干警联万企”行动、保护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和破产案件办理中,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的典型案例。
案例1:天水某电子科技公司解除被冻结财产账户案
2023年6月27日,天水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电子科技公司)向天水中院反映,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受理的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某电子科技公司作为被保全人,其名下的若干银行账户被依法冻结,导致企业生产交货无法正常进行,员工工资无法正常发放,银行贷款无法按时支付,公司生产经营严重受阻。
天水中院经过认真分析研判紧急指派执行局干警奔赴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进行沟通协商。经协调,岳麓区法院积极向申请人做好释明工作,在保障申请人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申请人同意将已冻结的分散在9个账户内的某电子科技公司存款800余万元全部归集在一个账户内,对其余账户由天水中院协助配合实施解除冻结措施。6月30日下午,某电子科技公司被冻结的8个账户全部解除冻结,公司运转经营转入正常轨道。
案例2: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解决某电力科技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案
2023年3月24日,七里河区法院工作人员走访发现某电力科技公司存在一笔保证金挂账长达二十年的问题,该笔资金在上级单位内部审计、巡查中作为遗留审计问题多次被要求整改,但是因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而长期无法解决,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绩效造成较大影响。
七里河区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营商办、执行局和档案室等多部门联动,追根溯源,详细查阅2003年至2009年期间的案件相关资料,询问经办人具体情况,与执行局、财务室研究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形成书面处理意见提交院党组会专题研究,拟定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特事特办的合理措施。2023年8月30日向该公司划拨了剩余二十三万元保证金,并提供执行情况说明以完备财务手续,彻底地解决了困扰企业二十多年的财务、审计问题。
案例3:甘肃某电梯有限公司与临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买卖合同纠纷案
甘肃某电梯有限公司与临泽县房产管理局签订订货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甘肃某电梯有限公司为临泽县房产管理局供应防盗门及单元防盗门共计100 樘,合同价款为127600元。合同履行完毕后临泽县房产管理局分次给付防盗门款65700元,尚欠61900元未付。临泽县房管局在2019年因机构改革,更名为临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法人,开办资金5万元,其上级单位为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无独立财务,无法付款。甘肃某电梯有限公司遂起诉至甘州区人民法院。
甘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借助“万名干警联万企”以及“房地产与建筑企业包抓联”活动的契机,在办案过程中前后十余次对相关企业进行走访联系,最终经依法审理,判决由临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支付甘肃某电梯有限公司货款61900元,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上述款项承担补充责任,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案例4: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
2001年至2004年,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及永登县支行与甘肃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1.18亿元。后甘肃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三家银行起诉,法院判决前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面对年代久远、矛盾尖锐、债权人众多、利益诉求冲突等难题以及执行标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手续无法办理查封登记的执行困境,兰铁中院执行人员不断寻找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的最优解决方案,在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能够使房产得以盘活和交付的情况下,有针对性采取并购重组、扶持发展、转让出售等多种形式盘活房产价值,实现有效利用。通过执行人员不懈的坚持和耐心细致的工作,债权人胜诉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以物抵债的酒店顺利移交给各申请执行人。
案例5:甘肃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甘肃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受经济环境和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出现困难,并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定西中院受理后,组建由定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机关专家和法官组成工作专班。通过专班研讨对该公司重整价值和可行性评估。2023年8月30日合议庭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创新探索采用由行政机关专家、债务人、债权人组成多主体评审委员会选任预重整投资人,对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提出工作方案,召集债务人及其主要债权人听证会议。11月3日,管理人正式与投资人签订了预重整投资协议,该案仅用65天即完成预重整全部工作。
案例6:永昌某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案
永昌某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2017年,受市场影响等逐步陷入经营困境,最终资不抵债。2023年4月3日,金昌中院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金昌中院受理案件后,决定适用简易快速审理程序,并同步开展指定管理人的准备工作。破产合议庭第一时间向管理人介绍案件基本情况,组织管理人、债务人会商案件办理计划,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完成时限,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将破产程序需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中一次性解决。同时加大拍卖资产宣传力度,拓宽资产处置信息发布渠道,最大限度扩大潜在竞拍人范围。2023年6月23日,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货物及办公用品等资产经过29轮竞价,最终以溢价拍得5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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