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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消协作”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2024/03/14/ 00:24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 万及敏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万及敏)3月11日,甘肃省检察院与甘肃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消费者协会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作用,着力打造“检察+消协”消费维权模式,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省检察院、省消协各自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对口联系”“信息互通”“办案协助”“诉讼衔接”“资源共享”“联合宣传”六项协作配合机制。省消协提起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属地基层检察院可以采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出席法庭等方式支持起诉。省消协商请支持起诉的,应当书面向属地基层检察院发函,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支持起诉的决定。省消协对检察机关已发出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决定提起诉讼的,应当在公告期满之前书面告知发出公告的检察院,并可商请该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人。省消协决定不提起诉讼的,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省检察院共享省消协法律专家委员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专家委员会等资源,充分借助专家“外脑”促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省消协共享省检察院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基地,针对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开展交流研讨、专题授课。双方可互派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加强合作交流。检察机关会同消协加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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