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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公安机关守护候鸟迁徙“回家路”

 2024/06/12/ 17:01 来源:天水日报 记者 裴婷婷 张雷

守护候鸟迁徙“回家路”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裴婷婷 张雷

  每年4月中旬到6月初,就会有大量迁徙候鸟从我市过境,在林间树梢停留觅食。而此时,总会有不法分子因“发财梦”盯上它们,甚至形成非法产业链,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连日来,为进一步保护候鸟迁徙安全,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及种群栖息地、停歇地的安全保障,我市公安机关紧抓候鸟迁徙过境的关键期,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全力守好它们的“回家路”。

  撑起候鸟“保护伞”

  今年5月中旬,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花牛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得一条案件线索,有村民在附近山上非法狩猎野生鸟类。随即,民警前往辖区重点区域进行走访调查。

  “除了白天巡逻外,夜晚也是摸排的重点。我们接连在辖区重点林区走访巡查,但都没有发现作案痕迹。”麦积公安分局花牛派出所民警杨恩东告诉记者,5月27日上午,民警在某村庄走访时,突然在一村民家门口听见鸟叫声,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村民王某有捕获野生鸟类的嫌疑。

  随后,民警在王某家附近布控蹲守,中午时分将回家的王某现场控制,在其家中查获捕鸟工具和新捕获的野生鸟类4只。

  “王某家中挂满了鸟笼,通过现场询问,他交代是因为自己喜欢养鸟,便在网上购买捕鸟工具,在山上进行非法狩猎。”麦积公安分局花牛派出所指导员夏旭兵表示,根据王某交代,民警循线追踪,又相继破获了3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查获“三有”鸟类“麻料”20只,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目前均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麻料”鸟学名斑翅朱雀,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在研究鸟类迁徙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平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极易破坏生态平衡。”夏旭兵告诉记者,麦积区为全区域禁猎区,禁止一切非法捕猎活动。花牛派出所辖区林区面积大,动植物种类丰富,这些案件的侦破,不仅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也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

  守护大山的“精灵”

  逐年优化的自然环境和特殊的地理位置,让我市成为大量候鸟迁徙的必经之地。为抓住候鸟过境关键期,加大对野生鸟类的保护力度,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犯罪活动,麦积公安分局的森林卫士们一刻也不懈怠。

  前不久,麦积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卖鸟视频。根据办案经验,民警发现这些鸟都是近期迁徙,路过我市的候鸟“麻料”。

  “我们通过分析研判,直播的这个人经常在麦积区道北一带活动,经过化妆侦查,发现他家有十几只鸟,全部锁在卫生间。”麦积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李彬告诉记者,将这名姓杨的男子抓获后,民警审讯发现,这是一条集捕猎、收购、贩卖为一体的非法产业链,涉及人员主要分布在麦积区和清水县。

  据悉,郭某、叶某等人通过使用地网粘网的方式,在山间田地林内捕鸟,然后联系杨某,由杨某对鸟类的品相、种类进行分类,再以不同价格在网上销售。

  根据掌握的信息,警方在麦积、清水两地将犯罪嫌疑人郭某、叶某等6人相继抓获,并于近日全部起诉至小陇山林区法院。

  麦积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闫瑞表示,今年以来麦积区共破获非法狩猎“麻料”鸟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解救“麻料”鸟180余只。目前,这些鸟已全部放生。

  法治护航绿水青山

  近年来,我市政法机关积极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强化执法打击,立体宣传预防,筑牢野生动物保护网,用法治护航候鸟平安迁徙的“回家路”。

  “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如今人们都知道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违法的。但其实,猎捕朱雀、野兔等‘三有’动物也是违法行为。”小陇山林区法院审监庭负责人魏正武说,只要在禁猎区、禁猎期内进行狩猎,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即为非法狩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今年1月1日,小陇山林区法院在原先管辖兴隆山、小陇山林区各类案件的基础上,将天水地区所有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今年以来,小陇山林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1件,以非法狩猎罪判处罪犯5人,涉及野生动物达65只,其中主要以‘三有’鸟类为主。”魏正武表示,大家要严格遵守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爱护自己的家园,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切莫以一时的私欲,触犯法律底线受到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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