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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护航“大”民生——天水市两级法院开展特色法庭工作侧记

 2024/06/19/ 08:37 来源:天水日报 记者 裴婷婷 张雷

“小”法庭护航“大”民生

——天水市两级法院开展特色法庭工作侧记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裴婷婷 张雷

  近年来,为积极推动涉农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我市两级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加快打造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法庭品牌,以“小”法庭护航“大”民生,跑出了司法为民的“加速度”。

  2017年7月,秦州区某乡镇的苹果喜获丰收。村民金德录、刘福元等人找到了村里的经纪人田某,希望由他为大伙的苹果寻个好销路。几日后,田某不负众望,找到一名外地收购商王某,可王某在收购苹果后,却对应支付的苹果款再三拖延。

  “每年都说没钱,一拖就是好多年。我们找代办、找王某,可这个钱就是要不回来。”果农金德录告诉记者,他种植了2亩多地的苹果,当时苹果款是3万多元,现在还剩下一多半没有结清。7年时间里,果农们多次讨要苹果款,始终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今年3月,果农们将田某、王某起诉至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希望拿回血汗钱。

  针对此类涉农案件,七里墩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快立快审快结。

  “受理案件后,我们联系了王某,他对拖欠果农苹果款的情况是认可的,但现在经济上有困难。于是,我们多次与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王某表示可以将苹果款分期支付。”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法官助理何理涛说。

  今年3月底,法庭依法对这4起拖欠7年之久的苹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庭前调解。作为苹果收购商,王某欠了很多苹果款,考虑他的实际偿还能力,法庭决定让他在2025年10月支付一部分苹果款,2026年支付剩余部分。法庭也将提醒、督促王某主动履行,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件件看似简单的小案,背后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上门服务、地头走访、现场调解……在涉农案件中,这些看似特殊的司法服务并不少见。

  “没想到当庭就能拿到欠了三年多的苹果款,我同意撤诉……”6月17日,在秦安县人民法院郭嘉法庭,一起因农产品交易引发的纠纷,经法庭调解后圆满解决,及时有效维护了果农的合法权益。

  2020年10月,郭嘉镇的果农郭某将6000斤苹果卖给了果品收购商李某,货款总额6300元。当时,因李某资金周转困难,仅支付了300元。2021年5月,李某再次支付1000元,但剩余的苹果款经多次催要一直未付。

  “法院干警来村里进行普法宣传,我才知道可以找咱们的‘苹果花椒法庭’,帮我要回剩余的5000元苹果款。”郭某告诉记者,他特别感谢法官能来到田间地头传播法治的声音,让果农们心里有了底。

  案件受理后,为妥善化解纠纷,办案法官耐心劝导双方,释法明理,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情况下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场支付欠款,郭某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这起纠纷在庭前圆满化解。

  “基层法庭的法律服务工作,不仅要便农惠农,更要助农护农。”秦安县人民法院郭嘉法庭的法官安剑表示,郭嘉镇苹果、花椒产业发展较快,涉农产品买卖、采摘劳务等产生的民事纠纷案件呈激增趋势。对此,法庭打造高效化解果品交易纠纷的“苹果花椒法庭”品牌,设立4个“人民法庭工作站”,依法妥善审理围绕果椒交易形成的家事、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多发性案件,将基层矛盾化解在村居院落、园间地头,成为了百姓家门口的“小法院”。

  基层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人民法庭的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我市31个特色法庭结合区域优势,以更专业、更全面的法律服务,护航辖区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近年来,我市法院将特色化的基层法庭建设成果“下沉”到最前沿、最末端,“一庭一品”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延伸。下一步,天水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法庭职能,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服务能力,为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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