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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金监管 兰州新区出新规

 2024/06/21/ 09:56 来源:兰州新区报 记者 祁瑞龙

预售金监管 兰州新区出新规

7月起施行,协议签订调整为四方

  每日甘肃网6月21日讯(兰州新区报记者祁瑞龙)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近日,新区修订并印发《兰州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预售资金管理机构及职责、监管专户管理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该《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从新区城建和交通局公示的合作银行中选择监管银行,按照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专户的原则,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新开立的监管专户实行统一命名。

  根据《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的开设专户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新区城建和交通局、不动产登记局、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方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预售资金收存和拨付方式等。

  《办法》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须全部直接存入对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直接收取预售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监管银行、监管专户、按揭银行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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