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新闻发布厅  >  市州发布  >  张掖新闻发布

“平安出行安全相伴——张掖公安在行动”暑运交通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4/08/12/ 11:19 来源: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发布会现场

  8月8日,“平安出行安全相伴——张掖公安在行动”暑运交通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张掖市公安局召开。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锴奕介绍全市暑运交通安全有关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明通报交通违法犯罪典型刑事案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曹锋通报交通违法典型行政案例,并分别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张掖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韩润东主持新闻发布会。

张掖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韩润东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平安出行安全相伴——张掖公安在行动”暑运交通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张掖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针对各类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公路客货运输高位运行、暑期旅游出行和务工务农集中出行快速增长的实际情况,持续加强境内高速公路秩序管控,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认真排查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了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锴奕先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明先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曹锋先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兰志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全市暑运交通安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甘肃经济日报社、中国甘肃网及张掖市融媒体中心所属张掖日报、张掖新闻综合广播、张掖电视台、金张掖客户端、中国张掖网。

  首先,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锴奕先生介绍全市暑运交通安全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锴奕

  王锴奕:

  长期以来,各级媒体和记者朋友高度关心关注张掖公安工作,积极助力全市公安工作提质增效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在扩大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力,提高广大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张掖市公安局党委,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当前,正值暑运高峰期,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有序出行,下面,我就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简要介绍,针对当前夏季交通安全形势及安全出行进行重点提示,供广大群众和驾驶员朋友出行参考。

  今年以来,张掖市公安局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创新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公安部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针对各类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公路客货运输高位运行、暑期旅游出行和务工务农集中出行快速增长的实际,全市公安机关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在组织推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路面巡查管控、宣传警示教育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筑牢暑运高峰出行安全“防护墙”。

  一、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秩序管控,突出隐患治理。为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暑运出行环境,张掖公安坚决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严管十条”措施,持续对G30高速公路实行“限速、限道、限距”管控措施,高速公路通行秩序较往年明显好转。绣花庙长下坡路段新增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电警抓拍提示牌78块,光电限速提示牌11块,已建设完成违法抓拍预警设备7套,正在施工建设3套,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扎实开展涉“路”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全市3处部督隐患突出路口、市政府常务会确定的79处突出隐患路口路段已全部完成治理。深入推进“千灯万带”工程建设,完成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五必上”治理任务30处,安装减速带519条,增设信号灯67处;加大报废机动车整治力度,目前已整治完成8653辆,完成率96.52%;持续深化警保合作“灯塔计划”,上半年新架设红蓝爆闪灯144个,交通安全提示牌130块。

  (二)严查交通违法,防控事故风险。结合“春季守护”“夏季行动”,持续推进“祁连1号”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巩固高速公路“限速、限距、限道、亮尾、打疲”工作成果,梯次开展7至9座面包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链条打击大型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易肇事肇祸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全市公安机关实行全警支援交警、机关支援基层、城市支援农村的“三支援”工作机制和“情指行”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截至目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下降,其中一般事故起数减少37起,死亡人数减少18人,受伤人数减少73人,分别下降22.42%、21.69%、42.2%。近期,全市公安机关对严重超限超载的“百吨王”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依法立案侦查“百吨王”刑事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其中,2案4人已被法院利用速裁程序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张掖公安刑事打击严重超载超限“百吨王”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省属首例。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市公安机关多警种合成作战,严查严处“飙车炸街”等各类交通、治安、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深挖非法生产、销售、改装等利益链,形成合力打击和全域严管态势,一体推进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提示,提升安全意识。持续签订“三书一单”,对存在多起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驾驶人、重点运输企业及7至9座面包车驾驶人、外籍车辆驾驶人开展“敲门行动”,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交通违法处理告诫书》《交通安全警示书》《外籍车辆交通安全告知单》4.9万余份。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收费站驻点勤务,对入张过境车辆发放张掖公安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卡10余万张,与百度、高德及三大通讯运营商合作,通过隐患点位导航语音提示,边界短信推送,时时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暑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针对外地来张人员“吃住行消乐游”全链条开展“沉浸式”宣传服务提示,利用公共停车场出入口,停车场收费起降栏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并通过热门景点、宾馆酒店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出行安全提示,开展“美丽乡村行”、护航夜市等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通过线上直播互动、线下讲解等形式,引导群众暑期出行遵章守法。

  二、近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当前,暑期、假期、汛期“三期”叠加,人流、车流、物流大幅增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仍面临多重风险和严峻挑战。一是旅游出行安全风险。我市作为旅游打卡热点城市,客流激增,非法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问题易发多发,旅游客运风险上升。多数景区位于山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多,外地驾驶人不熟悉路况,驾驶经验欠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二是物流运输安全风险。目前,我市高速公路日均双向断面流量达3.2万辆以上,且持续高位运行。加之夏秋农产品等物流运输繁忙,驾驶人容易“多拉快跑”、“昼伏夜出”,货车肇事肇祸风险加大。三是夏季违法增多风险。夏夜经济升温,聚餐聚会增多,酒驾醉驾违法多发。夏季昼长夜短,驾驶人睡眠时间少,容易出现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增多。四是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我市农村地区道路线多面广,通往旅游景区穿村过镇平交路口较多,夏收集中用工需求旺盛,拼车包车集中务农务工出行频繁,农村“两违”肇事肇祸风险突出。五是恶劣天气安全风险。目前正是“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明显增多,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道路桥梁水毁、路面桥面漫水等险情上升。此外,夏季高温酷暑,车辆容易发生爆胎、自燃,进一步增加交通安全风险。

  三、全市重点隐患路段及道路交通安全提示

  针对全市道路交通客货运流量持续上升,特别是高速公路过境流量高位运行等情况,张掖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至以下路段时,谨慎驾驶,安全通过。

  (一)G30连霍高速公路山丹县境内绣花庙长下坡路段(2074公里至2107公里)。该路段海拔高、坡度长、落差大,道路线形呈长下坡和弯道,特别是外地驾驶人不熟悉该路路况,行经该路段时频繁踩刹车,容易导致车辆制动发热失效,此前已多次发生车辆失控交通事故。提醒广大驾驶员,该路段全程“限道、限速、限距”,大型车辆靠右通行,限速70公里/小时,小型车辆限速100公里/小时,大型货车通过时尽量使用低档位的方法匀速行驶,确保刹车系统良好,切忌空挡滑行。同时,需要提醒的是,该路段北侧有两处避险车道,分别在2084公里加100米、2088公里加500米处,大型货车遇紧急情况,应选择驶入避险车道。

  (二)G30连霍高速公路高台县境内公铁立交路段(2274公里至2277公里)。该路段东西方向3公里为公铁立交路段,道路线性呈下坡和弯道,车流量大,车辆超速、同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该路段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提醒广大驾驶员,驶入公铁立交路段起始处时,关注沿途交通安全提示标牌和红蓝爆闪警示灯,大型车辆靠右通行,保持安全车速和跟车距离,谨防追尾事故风险。

  (三)国道312线甘州段(2682公里至2749公里)。国道312线在我市境内通车里程177.83公里,全程限速70公里/小时,道路线性呈直线和弯道。甘州段穿村过镇平交路口较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现象严重,车辆超速、不按规定会车、强行超车、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是该路段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提醒广大驾驶员,途径国道312线时,请时刻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切勿分心驾驶,夜间行车或途径急弯、交叉路口和人流密集区域,务必减速慢行,避让行人,切勿强超强会。

  (四)省道S18线(张肃公路)甘州段。S18线是通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七彩丹霞景区的重要通道,全长54.5公里,限速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道路线性呈直线,全线穿村过镇平交路口较多,夏季旅游车辆出行集中,外地驾驶员不熟悉路况,常有超速、随意掉头、不避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这也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提醒广大驾驶员,特别是自驾游朋友,经过此路段时,注意观察沿线交通提示标牌,行经交叉路口和集镇区域,减速慢行,禁止随意在路边停车逗留,切勿超速行驶、分心驾驶。

  (五)省道S590线(山马公路)山丹段。S590线是通往焉支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山丹军马场的二级公路,限速6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全长57.89公里。该道路线性呈直线和弯道,主干道较窄,交叉路口、弯道多,属穿村过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路段,车辆超速、不按规定让行、强超强会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提醒广大驾驶员,该路段已架设3处区间测速,途径时,注意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全程减速慢行,注意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切勿强行超车、强行会车。

  (六)国道227线甘肃省民乐县扁都口至青海省祁连县峨堡镇路段。国道227线扁都口至峨堡段是甘肃、青海两省旅游资源互通,西北大环线的重要旅游通道。该路段海拔高、地势险,主干道路较窄,横穿山川峡谷,弯道陡坡居多,是典型的复合型山区道路,车辆超速、不按规定会车、强行超车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提醒广大驾驶员,出行前关注天气变化及最新路况信息,通过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时要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遇恶劣天气,就近选择地势高且空旷区域停车等待,待确定安全后通行。

  在这里,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出行时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相关情况及应急、交通、气象等部门发布的路况、天气信息,雨天驾车时牢记“降速、控距、亮尾”,遇积水路段要察明水深、低速通过,不要冒险涉水;高温天气需警惕车辆发生爆胎自燃事故,要定期检查轮胎状态和油路电线,驾车时控制车速、避免急停急刹,连续驾车4个小时要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全市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以“平安之夏”和“夏季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聚焦“人车路企”安全风险,统筹兼顾、多措并举,确保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一)加强暑运安全服务提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路面LED诱导屏及导航语音提示等平台作用,及时向广大驾驶人推送夏季出行安全预警提示,高频发布天气及路况信息,曝光典型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案例,时刻提醒提示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和交警执法站(点),为外地游客提供指路、咨询、宣传、救助等服务,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文明出行氛围。

  (二)持续开展隐患治理清零。聚焦暑期旅游旺季影响交通安全最突出、最迫切的风险隐患,集中开展重点景区道路、临水临崖及恶劣天气影响突出路段的隐患排查,推动相关部门加紧治理,针对道路施工高峰期,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和安全警示防护措施,最大限度消除源头安全隐患。

  (三)狠抓旅游出行安全监管。将当前旅游出行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和风险通报交通运输、文旅、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强化对客运企业、租车公司、旅行社的安全监管,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紧扣夏季交通出行规律,突出“一早一晚”勤务落实,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重点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查险率。

  (四)强化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建立健全夏季极端天气下“一路多方”交通应急管理机制,与气象、防汛等部门联动,加强桥梁等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控与视频巡查,出现强降雨等恶劣天气,迅速启动应急机制;一旦出现道路拥堵、中断等情形,实施近端管控、远端提示、多点分流措施,切实保障高速公路、国省道、景区道路等主要干线安全畅通。

  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张掖公安将一如既往聚焦风险防范、强化综合治理,全力维护夏季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朋友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环境。

  主持人: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明先生通报交通违法犯罪典型刑事案例。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明

  张明:

  超限超载、醉酒驾驶是易肇事肇祸突出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形成有力震慑和社会共鸣,现公布5起典型刑事案例,旨在警示广大驾驶人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一、打击“百吨王”系列案

  6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对严重超限超载的“百吨王”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依法立案侦查“百吨王”刑事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其中,2案4人已被法院利用速裁程序以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2024年6月14日,龙某雇佣沈某驾驶冀CD23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山丹县境内因涉嫌严重超载被公安机关查获。查明该车车货总重144.5吨,涉嫌危险作业罪。另查明,驾驶人沈某多次实施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超限超载运输的犯罪行为,且在行政处罚后拒不履行整改。目前,该车车主龙某及驾驶人沈某以危险作业罪被山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2024年7月4日,杨某雇佣林某驾驶冀B5S701号重型半挂车行驶至连霍高速临泽县境内被公安机关查获。查明该车车货总重103.2吨,涉嫌危险作业罪。另查明,驾驶人林某无视交通执法部门的责令整改通知,多次实施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超限超载运输的犯罪行为。目前,该车车主杨某及驾驶人林某以危险作业罪被高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3.2024年7月17日,刘某雇佣刘某某驾驶载重141.6吨的宁AP193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行至连霍高速山丹县境内被公安机关查获;2024年7月22日,张某驾驶载重113.887吨的甘H6036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行至山丹县境内被公安机关查获;2024年7月22日,董某驾驶载重106.024吨的甘H6290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行至山丹县境内被公安机关查获;2024年7月4日,杨某、金某轮流驾驶载重133.81吨的翼B2S63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甘州境内被公安机关查获。上述4起案件,车主及驾驶人均涉嫌危险作业罪,已被属地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期将宣判。

  二、张某等7人交通肇事案

  2023年7月17日,河北省秦皇岛市驾驶员张某驾驶冀C67651/冀C4563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拉载石油焦(核载33.9吨,实载70.6吨,超载108.2%),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驶往甘肃省嘉峪关市,由东向西行驶至连霍高速2089Km+300m施工路段时因制动失效、车辆失控,与前方5辆小型客车、2辆重型货车连续碰撞,造成8人死亡,20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经查,本起事故存在车辆非法改装、带病上路、超载超速超限运营、相关单位责任不落实等诸多问题。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对涉案的车辆驾驶人、经营者、“保道”“看道”“带道”人员、货车非法改装人员等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经营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柯某危险驾驶案

  2024年2月10日,肃南县公安局查获柯某酒后驾驶皖HZ8B28小型客车闯卡。依法查明,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6.6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4年04月28日柯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肃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周某危险驾驶案

  2024年5月13日,临泽县公安局查获周某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依法查明,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为255.3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4年6月17日,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临泽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7500元。

  五、任某交通肇事逃逸案

  2023年11月23日,任某无证驾驶甘G7K901号小型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甘州区三闸镇二闸村路段时,与前方同方向步行的甘州区三闸镇瓦窑村村民王某相撞肇事,造成王某现场死亡,肇事后,任某驾车逃逸。2023年11月25日任某被甘州分局抓获归案,交警部门认定,任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依法查明,任某2021年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4年7月25日,任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甘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确定为终身限制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

  主持人: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曹锋先生通报交通违法典型行政案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曹锋

  曹锋: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执行省公安厅“严管十条”措施,切实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勤务部署,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强超强会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高频次开展整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持续营造高压严管态势,从根本上消除潜在风险隐患,有效筑牢了道路安全屏障。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许某宾驾驶重型货车安装“飞机轮”严重超载案

  2024年7月20日,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扁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张扁高速公路六坝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对许某宾驾驶的豫HJ9021号重型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严重超载且非法改装嫌疑。经查,该车核定载质量48.8吨,实载79.65吨,超载率63.2%。驾驶人许某宾为逃避高速公路收费站称重检查,在挂车底部加装跳磅装置(俗称飞机轮),并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以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该车超载货物进行转运,对其超载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对其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并现场监督责令其将车辆进行切割恢复原状。

  二、董某驾驶非法改装大货车案

  2024年7月2日17时30分,安徽合肥籍驾驶人董某驾驶非法改装后的皖AC5037的大型货车行至连霍高速上行2206公里+200米处,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该车牵引的晥A78S1挂号重型低平板挂车登记尺寸为长13.75米,宽2.55米,高1.6米,改型装载货物后实际尺寸为长22米,宽4.3米,高4.8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龙江高速公路大队对董某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的行政处罚,并现场监督对车辆改装部位进行切割恢复原状。

  三、陈某文驾驶货车严重超载案

  2024年3月21日上午9时,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G312国道2732公里+200米处设卡执行勤务期间,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甘AB0540重型半挂牵引车龟速行驶、车厢下沉严重,有超载运输嫌疑,民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过磅检查。经检查,该车核载质量49吨,实载109.57吨,超载率达到100%以上,甘州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责令该车驾驶人陈某文将超载货物卸载转运,并依法对陈某文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四、张某驾驶中型载客汽车严重超员案

  2023年7月28日17时28分许,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小分队民警在民乐县东六路,发现张某驾驶的甘G27993号中型客车行驶缓慢,形迹可疑。经查,该车核载14人,实载27人,超员50%以上,驾驶人张某实施了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人张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

  五、汪某超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2024年4月29日08时43分,违法行为人汪某超驾驶甘GAW598号“江铃”牌轻型箱式货车行驶至临泽县惠民路东100米处时,被临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汪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1.45mg/100ml。经查,汪某超于2017年3月3日、2017年4月25日先后两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并吊销驾驶资格;2017年9月20日,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临泽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2024年1月,汪某超重新考取驾驶资格后,没有汲取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的教训,于2024年4月29日再次被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汪某超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主持人:

  下面,请各媒体记者朋友们提问。

  甘肃经济日报社记者:当前正值夏季旅游高峰期,外地来张游客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面临很大压力,请谈谈张掖公安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曹锋;

  感谢您的提问!进入盛夏以来,张掖公安机关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平安之夏”攻坚行动为抓手,精心组织、多措并举,除隐患、查风险、抓宣传,全力护航旅游交通安全。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针对当前酷暑高温天气,“假期、暑期、汛期”“三期”叠加,道路交通“人、车、路、企”风险交织等安全隐患突出特点,治安、交警、特警等警种开展联合执法,落实“三支援”工作机制,以城市夜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周边为重点区域,严查酒驾、飙车竞速、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外地来张车辆动态,加大对营运客车、旅游包车、面包车、外籍自驾游等车辆的管控力度,实现精准预防和高效处置。针对夏季强降雨、山体滑坡等恶劣天气,积极协调气象部门,完善信息通报、信息共享和信息研判机制,准确掌握天气变化,适时调整工作部署,最大限度降低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影响。

  二是夯实安全基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详细查看车辆安全运行记录台账,重点检查驾驶员学习台账,对辖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的GPS监控平台等源头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把好车辆源头关。提炼固化7至9座面包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波次行动经验做法,常态化开展面包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营运面包车,确保隐患问题全部有效治理到位。同时,采取上门告知、短信提示、电话督促等形式,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外籍车辆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剿安全隐患。

  三是盯紧重点群体。重点梳理旅游景区公路沿线农村地区7至9座面包车驾驶人、企业重型货车驾驶人、旅游客运驾驶人,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签订“三书一单”,提升重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利用旅游景区、停车场、旅客集散中心等旅游客车发车地、夜市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自驾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引导驾驶人、乘客拒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依托景区道路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组织开展夏季“亮屏”行动。同时,积极为游客提供引导服务,凡是外地来张自驾游小型轿车一律免于检查,大型客车、旅游包车仅进行安全提示,对接报发现的轻微交通违法只警告、不处罚,交通事故警情第一时间就近受理、快速处置,进一步树立张掖公安的良好形象。

  中国甘肃网记者:请谈谈公安交警部门在治理大型货车违法方面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兰志

  兰志:

  感谢您的提问。高速公路、国省道大型货车事故高发频发,暴露出许多大型货车存在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安全风险隐患较为突出,张掖公安交警部门强化工作措施,部署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开展动态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强力组织部署,精准施策同步推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成立工作专班,研究整治策略。借助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准确分析研判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轨迹,全面掌握其通行规律和特点。一旦发现违法嫌疑车辆,立即指挥调派警力实施精准拦截管控,最大限度减少路面风险隐患。

  二是严厉打击整治,齐抓共管消除隐患。整治行动以来,张掖公安交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路面查缉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已累计查处非法改装17起,严重超载50%以上702起,疲劳驾驶2816起。通过对查获车辆勘验,非法改装车辆主要存在挂车前后及两侧经过改装后可拉伸加长,车辆实际外廓尺寸与登记注册尺寸严重不符,经实地测量,有些车辆载货后长、宽、高可达40.5米、4.6米和4.8米,是名副其实的“变形金刚”,给道路安全通行造成了极大影响。按照省公安厅“严管十条”措施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对超限运输的货物全部进行驳载;对加装在挂车尾部及两侧的抽拉装置进行切割解体、恢复原状;对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且无合法手续的车辆,实行整体切割监销,并依法进行处罚。针对严重超载货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称重、监督货物转运后,依法处罚,对“百吨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净化高速公路、国省道通行环境,降低肇事肇祸风险。

  三是媒体随警作战,提升打击宣传质效。行动期间,为巩固行动战果,提升打击质效,交警支队对整治行动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制作短视频,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集中推送,广泛宣传,警示曝光。目前,累计播放量达2000万次以上,点赞评论量超15万次,国内许多自媒体平台纷纷转载评论,在全网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受到了广大网民、驾驶人的普遍赞誉和一致好评。张掖公安交警“敢为人先、动真碰硬”的强力措施,对大型货车非法改装、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舆论效果、社会效果。

  主持人:

  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希望各媒体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市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氛围。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每日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