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顾丽娟)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截至10月29日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分别对兰州市、白银市、甘南州和兰州新区开展为期2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等方面,紧盯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等重点目标任务,既关注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注重结合各被督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各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详见附表),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和网络投诉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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