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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让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2024/11/05/ 08:41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作者:马文斌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让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马文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我们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组织“两委”班子建设,选优配强“两委”班子,聚力党员干部“自主学”,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教育、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五治融合”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大事共议、要事共决、急事共商、难事共解、实事共办等“五事联办”机制,推动形成治理共同体。全面构建“需求由居民表达、问题由居民讨论、事务由居民参与”的自治模式,深入了解居民诉求,为党员群众提供暖心服务,在家门口解决居民群众关心突出问题,扎实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网格管理。随着服务职能的多元化转变,要及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任务,建立“一网治理、纵向同轴、横向同心”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走进网格,深入村社、群众家中,掌握了解实际情况,在保障改善民生、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

  坚持法治思维。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县乡村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重点关注社会普遍问题和民生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持续推进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书记齐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及时排摸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坚持民生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和各类保障服务,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地深入宣传惠民政策。坚持普惠化、基础化、兜底化原则,围绕民生保障、社会保障,重点关注“空巢老人”、残疾人、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众,深入推进“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做到定期走访、动态管理,全力保障群众权益,切实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道德教化。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德润乡村”道德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鲜明导向。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开展务实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让更多有爱心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日、孝善日、文明交通劝导日等志愿服务活动,走志愿服务阵地化、活动经常化、管理制度化的路子,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作者为定西市安定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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