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寇明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司法行政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我省法治领域各项改革任务高质效完成贡献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扎实举措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省司法厅要切实履行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使命,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协同发力,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我省落细落实、见行见效。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以政治监督压实改革举措,以高质量的政治监督推动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者”,监督协同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加强“三大阵地”建设,深化理论研究阐释,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目标任务攻坚突破。监督协同加强维护安全、涉外法律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供给,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支撑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监督协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体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监督协同深化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在主动创稳中彰显担当作为。监督协同加强情报预警、风险排查和重点罪犯日常管控,着力构建重大风险防控体系,紧盯敏感节点、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紧盯“关键少数”,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把派驻监督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系统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重点分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和政治品行,为监督对象精准“画像”。
筑牢法治思维,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规范执纪执法。深化运用法治思维理念,坚持在法治框架下一体推进“三不腐”,紧扣刑罚执行、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行政执法、工程项目招投标、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推进乡村振兴、解决民生痛点难点、深化纠治“四风”等方面的问题,紧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统筹抓好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精准审慎问责。促进执纪执法贯通,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厘清职责边界,严格审批程序和证据审查标准,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有效促进案件的顺畅办理。同时,健全内控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度,形成衔接有序、制衡有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以准确规范的纪律执行促进党员干部廉洁有为、勤勉敬业。加强纪检队伍法治化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化运用“五学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督促纪检干部苦练监督执纪业务基本功,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执纪执法环境。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监督协助各级党委充分调动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着力破解少数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的问题,坚决消除无原则的好人主义思想,坚决同各类侵蚀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歪风邪气斗争到底,保证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针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切实增强干部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用好身边案例做实警示教育,监督指导厅系统各级党委把警示教育纳入党建工作内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严管厚爱,容错纠错免责。准确把握追责问责和容错纠错在压责任促担当中的一体两面作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规范问责。注重容纠并举,统筹抓好容错纠错,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坚持回访教育,激励担当作为。既有严管的力度,又有厚爱的温度,坚持因人施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分类建立教育跟踪管理工作台账,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贯穿全过程,突出引导转化,精准施治、对症下药,细致入微做好回访教育,让“跌倒”干部轻装上阵再出发。
作者为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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