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综合发布

赵瑞凤:调解桌前 普法路上 书写基层法治答卷

 2025/04/10/ 16:08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我是赵瑞凤,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一名刚执业三年的新人律师,2024年4月,我开启了在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团结新村司法所下沉参加基层法律服务的实践锻炼之旅。

  新人报道:忐忑与期待交织

  当我得知自己将前往基层司法所实践时,内心充满了忐忑与期待。忐忑的是,我能否胜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期待的是,这段经历将为我打开一扇怎样的职业之门?如今,经过一年的实践,我深刻感受到,基层司法所不仅是我职业成长的起点,更是我理解法律、服务群众的宝贵课堂。

  成长日记:在实践中积累经验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下沉期间积累经验的重要环节。在我参与调解的案件中,有两起典型调解案例让我印象深刻。

  第一起案例,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住户王某家中漏水导致楼下多名住户财物受损,在赔偿金额问题上,双方产生纠纷,争执不下。调解伊始,我认真倾听各方诉求,通过耐心疏导,逐步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我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和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向当事人详细阐释法律责任和赔偿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次性赔偿、分期赔偿、实物修复等多样化解决方案。与此同时,我从邻里相处的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以和为贵。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楼下住户主动降低赔偿要求,各户分别达成不同金额的赔偿协议,王某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并向楼下住户真诚致歉,各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另一起纠纷则源于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程。某小区一个单元住户申请安装外挂电梯,一楼业主以加装电梯影响其房屋采光、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价值降低为由,要求在安装电梯前,楼上的所有住户给予其赔偿,但因赔偿金额问题,双方引发纠纷,遂向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调解工作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员向小区住户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加装电梯的法律条文,我则结合全国各地相同案例的法院判决对补偿数额向双方当事人提供参考,同时配合调解员劝说引导其他业主维护友善和谐文明的邻里关系,实现互利共赢。经过调解小组多次释法和不懈地努力,业主们就加装电梯及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两起案例的成功调解,让我深刻认识到,调解工作不仅仅是法律的应用,更是对人性、情感和社会关系的深刻理解与平衡。它让我对现在的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仅是解决纠纷的途径,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防线,每一次调解成功,都是对法治社会建设的一次推动。

  在下沉司法所期间,我还承担了开展普法讲座和宣传活动的任务。针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我重点讲解日常调解工作中常见的案件类型及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其夯实法律基础;针对社区居民,我主要围绕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进行讲解。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我意识到,尽管许多人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但基础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作为一名律师,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庭辩护,更要走出律所,深入基层,将法律知识传播给更多需要的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每一次调解、每一场普法活动,都是在为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青春宣言: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作为一名青年律师,基层司法所的实践经历,是我职业生涯的起点,也是我人生的重要一课。在这里,我学会了如何与群众沟通,如何在复杂的社会矛盾中寻找解决方案,如何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基层实践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另一面,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职业选择。

  我深知,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只是基石,更需要对社会、对群众的深刻理解。未来,我希望自己能够继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服务中提升能力。我将继续努力,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人的初心与使命,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每日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