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代取快递一单200元
检察官提醒求职者当心沦为犯罪工具人
“代取快递,一单200元,干不干?”休学在家的高中生小严,在某网络群聊里看到这则“高薪兼职”广告时,心动了。工作轻松、来钱快,他几乎没犹豫就接了单。
没想到,这份“好差事”却把他送上了法庭。
·案例回顾
小严按“上家”指示,在兰州市多个地点代收快递,全是电子产品,收货信息经常变化,报酬用无法追踪的网络红包支付。时间一长,小严察觉不对劲,上网一查,心里咯噔一下:自己可能是在转移赃物!
可面对近200元的收入,他选择了“装傻”,用“反正我没骗人”自我安慰,继续干活。直到几个月后,警察找上门。
原来,这些快递都是电信诈骗案中的赃物。骗子购买手机、平板等产品作为“投资任务”道具,骗走受害人钱财后,为避免直接收货留下线索,便在网上招募像小严这样的“代取人”,充当转移赃物的“中间屏障”。
近日,经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小严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检察官释法
该罪认定的关键之一在于是否“明知”物品来自犯罪。小严在已察觉交易异常、收货方式隐蔽、报酬支付蹊跷的情况下,仍继续协助转移,依法已构成“应当知道”,属于故意为犯罪提供帮助,同样是犯罪链条中的重要一环。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坚持“惩教结合”,在依法起诉的同时,针对小严涉世未深、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况,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引导其认清行为性质、吸取教训,避免再走歪路。
当前正值招聘求职高峰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年轻人“求职心切”“经验不足”的心态,在监管相对薄弱的网络平台发布“高薪轻松”“躺赚兼职”信息,实则引诱人充当违法犯罪“工具人”。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求职者尤其是社会经验较少的学生群体,在求职时要谨记以下几点:查资质、拒模糊。对招聘方身份、业务模糊,却承诺“高薪日结”“操作简单”的工作,务必多问几个为什么,拒绝来路不明的“馅饼”。破侥幸、守底线。别以为“只帮忙、没动手”就不算违法。任何协助转移、隐匿犯罪所得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强警觉、快止损。一旦发现工作内容涉及可疑物品、异常交易、隐蔽支付,应立即停止,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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