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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宁县开庭审理31人涉恶案

 2019/08/12/ 08:54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姚智

平川区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

  每日甘肃网8月12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姚智)8月2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孙某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其中被告人孙豪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仇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孙彦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至2018年9月期间,以被告人孙豪某、仇某某、孙彦某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或伙同他人,在白银市辖区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过审理,平川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豪某、仇某某、孙彦某单独或纠集在一起随意殴打他人,或与他人纠集在一起摆场架势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三被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一定区域内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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