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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兰州市第31批30件属实件已办结14件

 2019/08/16/ 10:27 来源:兰州日报

  21、受理编号2488: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编号1033(西固区公园路40号西固公园广场向东30米小花园,每日09:00-12:00有市民跳交际舞、14:00-17:00有市民唱秦腔,噪音扰民)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称噪音依然扰民严重。

  此问题经西固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信访投诉问题与本轮第16批反映编号1033问题重复。

  西固区政府组织西固公安分局、西固区住建局、先锋路街道等单位对该问题进行现场再核查,一是因西固公园广场东侧街心花园交际舞爱好者及秦腔演唱者表演时间分别在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避开了周边群众正常休息时间,工作人员还是对交际舞爱好者及秦腔演唱者进行了法律宣传,要求其调低音量尽量避免影响周边群众,并告知其噪音扰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联合西固区城市管理局对唱秦腔的群众进行了耐心劝导,唱秦腔群众承诺不再使用扩音设备。三是安排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加大了对该花园的巡逻频率,发现噪音源及时制止并纠正。同时,劝解在此娱乐的群众另选离居民区较远的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对不听劝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今后,西固区将继续加大对该区域的巡逻力度,及时制止噪音扰民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查处,通过常态开展监督,有效防止噪音扰民问题出现反复。

  该问题已办结。

  22、受理编号2490:西兰高铁从七里河区兰工坪石油3号小区旁高架桥通过,每日刺耳噪音十分巨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市民要求在此路段加装隔音设施。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投诉问题与本轮第14批863号、第19批1307号、第21批1492号投诉内容相同。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同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联系力度,及时对接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真正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23、受理编号2494:每日23:00至次日02:00,西固区玉门街10号兰州炼油化工总厂散发的臭味(胶皮味、沥青味)飘到安宁区北滨河西路中海河山郡院内,严重扰民。

  此问题经西固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西固区工信局、应急局、陈坪街道等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兰州石化公司炼油区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石油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炼油区共有6套生产装置,分别为3万吨/年硫磺装置、300万吨/年重催装置、120万吨/年重催装置、烷基化装置、火炬回收系统、球罐区。3万吨/年硫磺装置环境影响评价于2014年9月26日由原甘肃省环保厅批复(甘环审发〔2014〕52号),2018年12月29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验收(兰环函〔2018〕274号);300万吨/年重催装置烟气脱硝项目于2015年6月8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批复(兰环发〔2015〕412号),2017年1月6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验收(兰环复〔2017〕1号);120万吨/年重催装置烟气脱硝项目于2015年6月8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批复(兰环建审〔2015〕-48号),2017年9月30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验收(兰环复〔2017〕160号);烷基化装置环境影响评价2017年8月2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批复(兰环复〔2017〕128号);火炬回收系统隐患治理项目于2011年1月31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批复(兰环建发〔2011〕10号),2015年7月7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验收(兰环复〔2015〕2号);油品储运厂液化气站(球罐区)隐患治理项目于2016年1月29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批复(兰环建审〔2016〕-07号),2018年12月29日由原兰州市环保局验收(兰环函〔2018〕279号);300万吨/年重催装置、120万吨/年重催装置、烷基化装置、火炬回收系统、油品储运厂液化气站(球罐区)分别始建于1959年、1994年、1987年、1997年,建设年代无环境影响评价。

  西固区于2019年8月12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炼油厂区北侧外设置3个点位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检测点位的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检测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限值。同时陈坪街道对炼油区周边15户居民进行走访,其中13户居民表示未闻到胶皮味、沥青味,两户居民表示该情况不属实。

  该问题已办结。

  24、受理编号2497:榆中县马坡乡马莲滩村4社村民张某某在该村四沟沟口旁的农民耕地及四沟两侧推平的山体上修建羊场,严重破坏30亩耕地和山体。

  此问题经榆中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榆中县自然资源局、马坡乡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发现投诉问题中,张某喜在该村四沟沟口旁修建羊场的情况属实,张某喜的养殖场周边没有推填土的迹象,也未发现严重破坏耕地和山体的情况。该问题反映的养羊场实为榆中马啣山生态肉羊养殖场,经营者为张某某。该养殖场于2013年11月修建,位于马坡乡马莲滩村草坪社,2015年3月17日办理了《营业执照》,2015年9月23日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关于该养殖场建设未占用耕地及山体的问题,经实地测绘,并套合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确定了该养殖场占用的地类均为天然牧草地,根据《草原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养殖场必须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但该养殖场未办理土地用地相关手续。综上,该养殖场占用的均为天然牧草地,未占用耕地,也未发现投诉所反映的30亩耕地和山体被破坏的情况。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对榆中马啣山生态肉羊养殖场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查处。

  25、受理编号2499:永登县甘家沟镇老砖厂对面有一家生产PVC板材的厂子(名字不详),生产期间产生白色粉尘和刺鼻气味,严重扰民。

  此问题经永登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永登县工信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苦水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该问题反映“生产PVC板材的厂子”为永登苦水东城人家杰义装饰材料厂,位于永登县苦水镇转轮寺村七社插花地,该加工厂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系个体工商户,现场核查发现,该厂主营PVC扣板生产,未取得发改、工信、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且生产经营活动与营业执照不符。经了解其生产工艺过程,搅拌机(用来搅拌树脂和钙粉)作业时会产生白色粉尘;刺鼻气味则由转印机(用胶水把花纹膜沾到PVC扣板上)粘贴用胶水散发产生。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已于2019年7月10日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43000元。根据现场检查结果,永登县工信局责令该加工厂限7日内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待其清理完毕后,实施断电措施。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永登县责成永登县工信局、苦水镇待该加工厂设备、原料、产品清理完毕后,严格落实断电措施,严防非法生产活动死灰复燃。

  26、受理编号2505:七里河区小西湖西街社区西津东路458号全季酒店一楼全季足浴店夜间白色灯光光源太亮,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市城管委工作人员于8月12日晚8时对全季酒店存在的光污染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问题反映的全季酒店位于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58号,属于民营个人企业,经实地核查,该酒店一楼无足浴店,楼体两侧也未发现全季酒店足浴店,该问题反映的光污染源应该是全季酒店门头招牌字灯光,此门头发光字在23时左右关闭。兰州市城管委与七里河区城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告知全季酒店负责人因该门头招牌字灯光关闭时间晚,造成光污染,影响周围居民夜间休息。根据《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第十条通用规定第四款照明要求的规定,要求该店负责人调低灯光亮度,并按规定每晚21时必须关闭灯光。8月13日22时,兰州市城管委及七里河区城管局再次现场督查,全季酒店门头发光字处于关闭状态。今后,兰州市城管委一是加大对全季酒店门头发光字关闭时间的监督巡查力度,确保按时关闭门头发光字。二是将举一反三,加大对光污染源的巡查力度,发现一处解决一处,确保城市空间环境生态环保,不断提升市民满意度。同时,对该处光源污染进行“回头看”,确保群众满意,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切实得到群众的认可。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正确、规范使用灯箱广告和发光字,在美化亮化城市的同时,确保不造成光污染。

  该问题已办结。

  27、受理编号2510:七里河区八里镇五里铺村至阿干镇镇政府沿线路段开发了大量居民小区,这些小区居民将生活污水排入雷坛河,致使污染雷坛河地下水,且这些污水最终汇入黄河。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雷坛河位于黄河南岸,属城市洪道,又称水磨沟。源于榆中县马啣山北麓,汇集榆中县马啣山与兴隆山之间马坡、银山两乡山区水流,向西北流入七里河区,经阿干镇、八里镇、西园街道流入黄河,兰州市水务局经现场调查核实,七里河区八里镇五里铺村至阿干镇镇政府沿线路段有居住小区、学校和单位等,其中居住小区约20家,学校1所,福利院1家,部队1家,地质队1家,公共厕所2处,分别属于西园社区、五里铺村、八里窑村、崖头村、后五泉村和二十里铺村,污水排放量较大的排放点有30处。以上小区和单位的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雷坛河,最终流入黄河。2019年,根据兰州市政府安排,由七里河区政府负责实施雷坛河沿岸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计划对雷坛河沿岸小区、医院、养老院、学校、部队、公共厕所等人口集中的区域,按照分散就近处理达标排放的原则,建成24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合计安装各种型号设备30套)。目前,雷坛河沿岸污水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现已开工23处,土建及设备安装完成13处,已经投入运行的有2处。今后,兰州市水务局积极协调推动雷坛河沿岸污水治理工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七里河区政府正在抢工期、抓进度,力争早日完工。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目前,雷坛河沿岸污水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下一步,兰州市水务局将协调七里河区政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整改,彻底解决雷坛河污水乱排问题,确保洪道内长治久清。

  28、受理编号2516:七里河区晏家坪晏北人家小区东侧150米处人行道路面未硬化,刮风时扬尘严重。另小区门口有一条甘肃省储备局534储备仓库铁路,火车经过鸣笛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关于“七里河区晏家坪晏北人家小区东侧150米处人行道路面未硬化,刮风时扬尘严重”的问题:经查,该条道路实为晏家坪北路,为东西走向,总长1600米,由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和七里河区住建局以晏北人家小区西侧铁路道口为界分段管理,晏北人家小区门口东侧长约150米未硬化人行道属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管理。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处150米人行道未硬化,在大风天气时出现扬尘现象。针对扬尘扰民的问题,一是七里河区住建局立即向兰州市政服务中心致函,建议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对该路段人行道进行板砖铺设,解决居民出行问题,消除大风天扬尘现象;二是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对该路段未完成人行道板砖铺设前,由晏家坪街道督促晏北人家物业和辖区环卫物业切实加强该区域洒水作业频次,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关于“小区门口有一条甘肃省储备局534储备仓库铁路,火车经过鸣笛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七里河区晏北人家小区门口的铁路专运线属甘肃省储备物资局534处及周边货物仓储拉运货物专运线,专运线与晏家坪北路交叉通行,交叉道口位于晏北人家小区东西两侧,紧邻部分居民楼院。该专运线拉运货物机车属兰州铁路局兰西机务段管辖。在专运线日常拉运货物过程中,为拉运机车有序、安全的通过城市干道路口和居民居住区,有效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第382条、383条规定,拉运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实施鸣笛警示作业,在一定程度上对铁路周边紧邻居民小区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噪声影响。由于该问题与第4批135号转办件反映情况同属一条线路,反映事项相同。七里河区政府已于7月18日致函兰州铁路局兰西机务段,函请解决该问题;2019年7月19日,七里河区收到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西机务段回函,一是对全段范围内所有内燃和电力机车风笛改为电喇叭,有效较低鸣笛产生的噪音分贝;二是自2019年7月18日20时起,兰阿支线534专用线夜间作业取消鸣笛,采取有效措施改变鸣笛要道还道制度,通过无人看护路口时,必须停车并瞭望低速通过;三是强化机车乘务员责任担当,要求在不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不得鸣笛,积极为铁路周边居民创建一个安静祥和生活环境的同时,有效防止和杜绝铁路交通事故。下一步,七里河区晏家坪街道积极联系兰西机务段,建议兰西机务段继续落实好函复七里河区相关降噪事项,有效降低机车运行对沿线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将积极联系兰州市市政工程政服务中心,尽快对该路段人行道进行板砖铺设,彻底解决扬尘问题;同时,加大对周边楼院居民的宣传力度,重点对拉运机车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实施的鸣笛警示作业标准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铁路机车安全运行的技术规范认识,真正营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29、受理编号2518:城关区酒泉路街道畅家巷东太小区临街楼一楼尕兰郎牛肉面、一号小厨、卢卡尼海鲜面食,这些餐厅后厨窗户朝向小区开放,油烟扰民,且尕兰郎牛肉面排烟管道漏油,污染小区环境。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酒泉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尕兰郎牛肉面、一号小厨、卢卡尼海鲜面食进行现场核查,尕兰郎牛肉面油烟净化和烟道设施齐全,但因开启后窗油烟扰民;一号小厨、卢卡尼海鲜店两家皆因烟道不密封造成油烟扰民。根据检查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一号小厨、卢卡尼海鲜店进一步完善油烟净化设施,修缮油烟排放管道并将后厨窗户与排烟管道进行密闭,定时清洗油烟净化器并建立清洗台账,并由该店负责人签写承诺书,避免油烟扰民现象发生。同时,要求尕兰郎牛肉面定时清理油烟排放管道和清洗油烟净化器并建立清洗台账,由该店负责人签写承诺书,避免油烟现象发生。其次现场执法人员对三家店负责人宣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其环保意识。目前,一号小厨的油烟净化设施已更换完毕。三家店作出承诺,将靠近小区内烟道、后厨窗口密封,杜绝油烟扰民现象再次发生,保证小区内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30、受理编号2524:2019年8月9日下暴雨时,将西固区达川镇宽沟1号(达川镇政府旁边)甘肃南杨树宵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院内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冲出围墙外,导致周边马路、街道黑水横流,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西固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西固区政府立即组织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西固区市场监管局、达川镇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该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于2019年6月18日由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兰环审〔2019〕023号),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达川镇宽沟1号(达川镇政府旁边)甘肃南杨树宵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地处达川镇达家台109国道以南的宽沟,租用兰州三融新能源有限公司闲置场地生产经营,距镇政府5公里,周边两公里以内没有村民居住。该单位废旧塑料制品加工项目尚未完全建成,目前仅建成年产200吨聚酯塑料生产线,现处于设备调试阶段。现场检查时发现甘肃南杨树宵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院内堆放了少量的生活垃圾,该公司院外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和黑水横流现象。达川镇政府、兰州市生态环境西固分局要求甘肃南杨树宵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对院内存在的生活垃圾立即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该问题已办结。

  31、受理编号2526:(1)城关区通渭路兰州市委黄河对岸北滨河路黄河边有一个茶园(只有一个茶园、名称不详),每日21:00-22:00将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在黄河内,污染河流。(2)城关区南滨河路中山桥向东500米处兰州市水文站一层对外租赁经营茶楼(茶楼名称不详)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倾倒在黄河内,污染河流。

  此问题经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1)经黄河风情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查证,城关区通渭路兰州市委黄河对岸北滨河路黄河边茶园为陇乡情茶楼,由傅某义经营。该茶楼生活垃圾由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每日20时至20时30分清运,并提供了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发票。餐厨垃圾收运与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签订收运协议,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15日至今受黄河水位上涨影响该茶楼餐厨垃圾产生较少,与阿波罗大酒店餐厨垃圾一并回收,统一由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收运。

  (2)城关区南滨河路中山桥向东500米处兰州市水文站一层茶楼为水文站茶楼,系宋某个人租赁水文站场所开设。该茶楼生活垃圾由宁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每日17时至18时清运,并提供了垃圾清运协议。该茶楼未经营餐饮,无餐厨垃圾产生。

  经执法人员现场了解,两处茶楼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个别游客将茶水倒入黄河现象。两处茶楼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均按规定统一收运,不存在将垃圾倒进黄河的情形。根据现场调查的结果,黄河风情线执法支队下发通知,责令经营户禁止将垃圾倒入黄河,同时做好管理、宣传工作,要求游客不得将垃圾、茶水倒入黄河,污染河水。针对陇乡情茶楼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到期未及时续签问题,要求陇乡情茶楼立即整改,及时续签了《兰州市(城关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同时,黄河风情线执法支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沿线摊点进行规范整治,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秩序。

  今后,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辖区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常态化做好监督监管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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