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2月17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拒不登记、醉酒驾车冲卡打人……在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当下,仍有一些人员法律意识淡漠,不顾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屡次出现冲卡闯卡、殴打工作人员等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威胁防疫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也扰乱了正常的防疫秩序。对此,甘肃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于2月17日再批捕两名涉嫌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嫌疑人,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为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2月3日,犯罪嫌疑人秦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曹家坡村新冠肺炎疫情检测点时,驾车压毁防疫点放置的锥筒欲强行驶入村内,被防疫值班人员劝阻并要求登记,秦某拒不接受登记,下车辱骂、殴打防疫值班人员,撕掉值班人员佩戴的口罩,引起群众围观,致使疫情防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月5日,通渭县公安局对秦某涉嫌妨害公务、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2月12日,通渭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2月17日,通渭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秦某批准逮捕。
2月5日,定西市通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通渭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及防疫站工作人员在通渭县职业学校门口陈家庄检测点执行检测、登记公务时,犯罪嫌疑人廉某某驾驶双排座客货车经过,工作人员让其扫二维码登记配合检查,廉某某以手机没电为由拒不登记,并威胁工作人员,在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准备拔下廉某某车辆钥匙时,廉某某突然发动汽车向前冲卡,工作人员被车拖行一段距离,廉某某停车后与工作人员发生激烈争吵。
2月5日,通渭县公安局对廉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立案侦查。2月12日,通渭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2月17日,通渭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廉某某批准逮捕。
据了解,除依法、及时、从严履行批捕职能外,我省检察机关近期还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提前介入涉嫌诈骗、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公务等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9件9人。提前介入案件后,办案检察官通过详细查阅案卷,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情况,并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补充侦查方向、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等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取证,正确把握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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