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本网原创

甘肃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调整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2020/04/23/ 22:01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王占东

  每日甘肃网兰州4月23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王占东)近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甘肃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出,为稳步实现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目标,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调整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基准价按我省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0.3078元/千瓦时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2020年暂不上浮,确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2020年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浮动方式调控情况及我省燃煤发电企业经营状况相应进行调整。我省现货交易,不受此限制。

  方案同时提出,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后,现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不再执行。

  在该方案推进重点改革举措中,除了调整燃煤发电现行上网电价机制外,还将分类实施上网电价机制。现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发电电量,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具体上网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场外双边协商或场内集中竞价 (含挂牌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在 “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并以年度合同等中长期合同为主确定;暂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或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燃煤发电电量中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电量,仍按基准价执行。燃煤发电电量中已按市场化交易规则形成上网电价的,继续按现行市场化规则执行。

  为推进上述重点改革举措,该方案还细化了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健全销售电价形成机制,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补机制和核电、燃气发电、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形成机制,明确环保电价政策,规范交叉补贴调整机制,完善辅助服务电价形成机制,探索建立燃煤机组补偿机制。

  该方案提出,甘肃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整体设计,分步推进;统筹谋划,保障供应;强化监管,规范有序。总体思路是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加快构建能够有效反映电力供求变化、与市场化交易机制有机衔接的价格形成机制,为全面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加快确立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该项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有效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资源在实体经济特别是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高效配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据了解,该实施方案已于4月16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